炎炎夏日,晚上外出吃宵夜的小伙伴们也越来越多了。烧烤、炸串、火锅、田螺通通上桌,光是想想都让人心情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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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注意了!野生菌虽然美味但不能乱吃,不熟悉的野生菌可能会导致中毒。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螺”都可以食用,福寿螺长得与田螺类似,但一个福寿螺中含寄生虫最多达6000条,食用未烹调熟透的福寿螺很容易感染人体。为保障食品安全,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野生菌和福寿螺的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消费者

1.合理食用菌类。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菌类,不食用幼小的野生菌和霉变的野生菌。一些流传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如鲜艳有毒反之无毒、银针试毒等,都没有科学依据,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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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褶伞:全区各地均有分布。主要引起肠胃严重不适,在桂林、河池、钦州等地多发。)

2.学会辨别福寿螺。福寿螺外壳较脆,偏黄褐色,螺尾平短,螺尾螺旋部呈短圆锥形,开口较大,螺盖扁平,卵为粉红色;田螺外壳较为坚硬,偏青褐色,螺尾尖长,整个身体呈圆锥形,螺口较小,螺盖圆形,卵为透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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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用菌类、田螺时务必煮熟、炒透,如发现疑似有毒野生菌、福寿螺流入市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健全入场销售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对经营菌类、螺类的销售者加强查验和检查,避免有毒野生菌、福寿螺流入市场,或通过网络等途径传播。开展警示宣传,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经营不明菌类和螺类。

2.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不认识的菌类和螺类。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鹤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