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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县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工作于7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档案接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进行管理。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惠来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后,根据职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我县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①EMS“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递寄(EMS单上须注明学校名称及毕业生姓名等相关信息并加盖档案管理专用印章);②机要通道传递;③毕业学校派专人递送。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惠来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通过以上形式直接寄往惠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地址: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联系电话:0663-6624085,邮政编码:515200。

二、档案查询。毕业生在学校转出档案后可电话联系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应届毕业生请于当年度10月份后再查询)。

三、档案转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调取程序:

1.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毕业生的档案,原则上由录(聘)用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凭《调档函》、工作证(或身份证)、介绍信和毕业生录(聘)用相关文件材料到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申领手续。

2.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毕业生的档案,凭《调档函》、毕业生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和录(聘)用相关文件材料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调档。

3.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凭就业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调档函》、毕业生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到档案管理部门申请调档。

4.《调档函》均须由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开出。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来源 :惠来人社

编辑:“和畅惠来”政务微信编辑部(编辑:动力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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