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会武功的人经常慨叹,英雄无用武之地。主要还是进入了文明社会,社会规则对人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不能让有武功的人胡来,当然也就限制了武功的发挥。或许,文明社会对武功有一定的约束,对会武功的人也有强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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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处在蒙昧时代的时候,没有武功一说,谁力量大,谁能战胜野兽,谁就是王。在那些时代,讲究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后来才有了武功一说。人类进入了奴隶时代才有了搏击术,而搏击术本身就是武功。到了封建时代也是如此,武功产生了,有军队里的武功,主要用于实战;有民间的武功,用于表演,当然还有和道家炼丹术结合起来的所谓武功,有着修仙炼丹的属性,也有着神奇的效果。但是这样的武功并不一定完全发挥作用,只有会武功的人在法治不彰的时代才能发挥作用,或者说在法律鞭长莫及的地区,才能发挥作用。在乱世的时候,会武功的人有着天然的优势,不仅能够自保,而且还能够奋勇杀敌,保家卫国。而在盛世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会武功的人并不占有太多的优势,除非法治不彰,执法的人本身就是犯法的人,社会有一些问题,但可以长久发展。那么会武功的人也具备一定的优势,除了健体强身,就是匡扶正义。

古代的官府经常威逼老百姓,要老百姓交税,要老百姓服兵役、服徭役,而这个时候没有老百姓敢和官府对抗,除非被逼无奈状态下,才会有了反抗者。这些反抗者要习练武功,以此应对官府的武力。当练武功的反抗者团结起来之后,就会形成对抗官府的力量,甚至形成对抗朝廷力量。即便到了清代晚期,会武功的人也仍然具备一定的天然优势。他们会形成绿林,有绿林规矩约束,但在非常规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功,甚至杀人越货之后逃之夭夭,并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当时法治不是很健全,执法的手段非常落后,以至于会武功的人杀人之后逃跑,并不能被逮捕,甚至有的人杀了人之后可以逍遥法外。武功变成了杀人越货的本事,甚至变成了恃强凌弱的能耐,那么武功的施展就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意义,而会武功的人也就具备了天然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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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混战时期,有会武功的人仍然具有天然的优势。不但能够自保,而且杀人之后不一定被缉捕,因为法治已经乱套了,整个社会也乱套了。在乱世,会武功的人具有天然的生存优势,而不会武功的人很容易成为待宰的羔羊。到了文明时代,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法治昌明,执法手段也比较先进,杀人者会被惩罚,即便有漏网之鱼,也会一辈子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还不如投案自首,活得光明磊落。于是,会武功的人大多失去了用武之地。可是,仍然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虽然城里摄像头密布,大大减少了犯罪率,但是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会成为犯罪的高发地带。一些培训机构设立了武馆,要人们学习防身术,应对突发情况。也就是说,当人遇到坏人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但是警察并不能立刻赶到现场,而这个时候就需要自保。如果这个人学了武功,就可以招架几下,或者逃跑,不至于被匪徒打杀。即便在没有时间报警的情况下,也可以凭借自身的武功抵挡一下,不至于被伤害得太严重。

搏击术可以成为人的本能,可以成为人求生存的必备技能。在如此的宣传攻势之下,一些人进入了武术培训班,学了一些防身术,尤其是一些女子和孩子,要学会防身术,因为他们是容易被伤害的人。只是这种学到的防身术并不一定管用,她们只是掏了钱,却没有学到真本事。因为这样的防身术需要千百次练习,以至于训练成下意识行为才能真的有效,而对方也一定是一个不懂武功的歹徒,不然,只会被伤害。当然也有自认为学到真本事的,要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犯了罪。因为即便是恶人,也不能由别人来惩罚,别人没有执法权,应该遵从法律,让执法机关来惩罚。如此一来,就会助长了恶人的嚣张气焰,而正义者即便凭借武功打败了恶人,也会被恶人告状,甚至被法律惩罚。人们要遵从法律办事,而不能凭借武功办事,即便遇到了坏人行凶也不能前去制止,因为制止坏人很可能招致报复,而这种报复却并不一定能够应付得了。即便一个人学了武功,能应付坏人的报复,也会被坏人告状,被说成故意伤害,最终弄成互殴,也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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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讲究法治的地方,在法治的实行过程中,有武功的人并不一定沾光,很容易成为施暴者。那么会武功的人就会变得和不会武功的人一样温文尔雅,一样苟且偷生。法律并不会站在会武功的人一边,除非他们没有违法。而会武功的人,天生有一股勇气,有正义感,要凭借武功匡扶正义,却在几次实践过程中,有违法的嫌疑或者直接违法,也就不敢施展武功了。当代不是古代,已经进入了文明社会,讲究法治,不讲究绿林规矩,于是,会武功的人往往感觉英雄无用武之地,或许可以验证社会的进步,验证丛林法则的消失,当然也可以验证法律对人的驯化作用。验证正义永远会迟到,甚至不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