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湖县财政局、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太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联合发出《关于2024太湖县“徽动消费·美好生活”惠民消费季期间出台有关支持购房政策的通知》。

太湖县惠民消费季

在活动期间执行如下优惠购房政策

(活动期间为2024年7月2日至12月31日)

01

给予购房财政补助

对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购房人完成产权登记后,由县财政按照房屋面积给予购房总价1%-3%的购房补助(单套购房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4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补助标准细则。

02

给予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且户籍地为太湖县的家庭,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不受是否唯一住房限制,享受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县财政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给予三孩家庭一次性2万元/套购房补贴,由县卫健委负责制定补贴标准细则。

03

给予人才引进购房补贴

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省级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含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在对应岗位工作的中级职称(含技师)、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正高级职称的专技人才,在太湖县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且在惠民消费季期间在县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10%、不超过15万元的购房补贴。

其中,博士研究生(含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在对应岗位工作的正高级职称的专技人才补贴10%、最高15万元;硕士研究生(含省级领军人才) 或在对应岗位工作的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补贴7%、最高10万元;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在对应岗位工作的中级职称(含技师)补贴5%、最高8万元,由县人社局负责制定补贴标准细则。

04

加大公积金使用支持力度

一是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二是凡在太湖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缴存人在太湖县购买住房,或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84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2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三是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停止实施。以上公积金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来源:太湖县人民政府

|责编:吴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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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