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晓芬

责编|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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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让网络暴力的滋生有了赖以生存的空间。网络暴力如同惨无人道的“刽子手”,让人间悲剧频频发生。整治网络暴力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社会难题。网络暴力如得不到遏制,社会安宁也将无从谈起。

在治理网络暴力的问题上,党中央有部署,国家层面立法有保障,广大群众有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反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为提升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效能,国家先后出台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关于整治网络暴力的建议提案获得人民群众广泛响应。

《规定》的出台,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对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补充,也是对民生关切问题的有力回应,将进一步建立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制度体系,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治理效能。《规定》在规范网络信息治理方面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树导向、定规矩。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导向规矩正确是保证。《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等制度,并依法依约履行治理责任。对互联网使用者严明规矩,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并应当防范和抵制涉网络暴力不良信息。

重预防、严预警。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预防预警到位是根本。《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加强识别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综合研判,及时发现风险;发现存在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并对异常账号及时采取措施。

强管理、重处置。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信息账号处置是核心。《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线索,依法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网络表演、跟帖评论、网络论坛社区和网络群组等的管理,加强对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服务的内容审核,依法依约采取警示、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压责任、细防护。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做好信息防护是关键。《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提供便利用户设置的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及时告知用户采取防护措施;发现网络暴力信息风险涉及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的,为用户提供防护指导和保护救助服务,并向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规定》为网络暴力信息精准定义,找准网络暴力治理的关键,确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定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必将进一步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治理好网络暴力,让“按键伤人”成为过去式,让互联网回归正轨,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