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2024年第5号)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亚峰同志的提请,2024年7月2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辛继军同志为宁武县财政局局长;
闫鹏同志为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周开胜同志为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禹勋同志为宁武县民政局局长;
高二虎同志为宁武县信访局局长。
免去:辛继军同志的宁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周开胜同志的宁武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禹勋同志的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4年第6号)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国同志的提请,2024年7月2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票决通过。
任命:
聂晋文同志为宁武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艳霞同志为宁武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机构改革,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名称规范设置和更名,聂晋文同志的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原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艳霞同志的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原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公告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