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7月4日消息(记者李春雪)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内蒙古延续实施新一轮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截至6月底,全区首批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位,共为3013户企业发放稳岗发还资金1.27亿元,惠及职工30.4万人。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积极推动政策早发力、企业早受益。下一步,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持续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尽快尽早把惠企红包送到企业手中,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共13条,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通过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强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等一揽子组合式政策,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将城镇企业扩大为企业,将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全部纳入了参保范围。同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内蒙古结合当地实际,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5%,并考虑大龄失业人员和夫妻双方同时失业人员的特殊困难,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了3%。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规范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