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大关县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卫生院因任用未取得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师资质的人员出具超声报告卫生行政处罚案违反医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被大关县卫生健康局罚款人民币1万(10000)元。

据公告内容,大关县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卫生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予以罚款人民币1万(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关县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卫生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构成了违反医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违规行为。对此,大关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已决定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1万(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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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