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复旦大学高材生林森浩下毒杀害室友黄洋,被法院判处死刑,复旦上百名师生却写信为其求情。

同为来自农村的草根才子,是如何在玩笑中逐渐加深矛盾,最终导致悲剧的?

杀人犯林森浩又究竟有何委屈,能引得177名师生为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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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学子之殇

时间回到1986年,林森浩出生在广东汕头一个穷困的农村家庭,家中还有其他4位兄弟姐妹。

从小到大,林森浩一直都坚信“读书改变命运”的至理名言,将贫穷带给他的委屈深埋在心里,每次的成绩都能考到年级第一。

高中毕业时,他又以780分的优异成绩进入到了中山大学。

进入大学以后,为了拿到丰厚的奖学金补贴家里,林森浩更加刻苦地学习。

而在学习之余,他还经常勤工俭学,只为减轻父母的负担。

在这种努力的劲头下,林森浩不仅每年都能拿到国家级奖学金,还在本科毕业的时候,被保送进入到了复旦大学读研,并于2013年留在本校读博。

然而,这位励志的学子却迎来了一生最大的考验。

黄洋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复旦大学,并且成为了林森浩的室友。

1985年,出生于四川自贡的黄洋,与林森浩有着类似的家庭境遇。

在他就读高中时,父母双双下岗,母亲杨国华更是身患疾病,不能劳动。

原本期望考到北大金融系的黄洋,在家庭的巨变下成绩不佳,只考了600分。

为此,一家人一致决定让儿子复读。

第二年,黄洋不负众望以690分的高分进入到了复旦大学。

虽然不是自己理想的学校和专业,但是这个结果也让一家人都感到了满意。

随后,黄洋拿着四川省总工会赞助的机票,与家乡企业资助的8000元钱,独自前往上海报到,并在学校申请了3万元助学贷款后,开启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同样背负着家庭的重担与希望,黄洋和林森浩一样刻苦学习,每年的奖学金也从未错过。

就这样,大学四年他就还清了助学贷款和家里的债务,并于2013年升入复旦大学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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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黄洋、林森浩和另一位家在上海的同学葛俊琦分配到了同一间宿舍。

然而,同样的出身和类似的经历却并没有让两人惺惺相惜,反而因为性格不合而互相心生不满。

黄洋的性格活泼开朗,经常将从家里带来的豆腐干、牛肉干和各种土特产分给室友和隔壁的同学。

而且,由于家里还清了贷款,黄洋出手也大方起来,还经常在聚餐的时候抢着买单,因此在同学中间人缘很好。

这对于性格内向、没有东西和同学分享的林森浩来说就很尴尬了。

本来就习惯了这种穷困和委屈的他,一开始并不很在意这样的对比。

但是不久后,两人就因为宿舍的饮水问题在2013年2月爆发了一个矛盾。

在宿舍里,买桶装水的钱往往都是由室友分摊的,黄洋很自然地就想让林森浩出一部分钱。

但林森浩却认为自己几乎没有机会在宿舍喝水,不想分摊这笔费用,因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后来,黄洋就经常在口头上嘲讽林森浩,说他小气抠门。

从小到大,林森浩的确因为穷受过不少委屈,但从没有人像黄洋这样直接用这个理由,当着其他同学的面冷嘲热讽他的。

或许在黄洋和其他同学看来,这就是一个玩笑,但对于林森浩自己来说却仿佛受到了孤立和歧视。

甚至连林森浩乐于助人的优点,在黄洋的嘴里都成了“为取悦他人而做的事情”。

这些言语就像刀子一样深深地扎在了林森浩的内心里,可性格内向自卑的他,却找不到情绪发泄的出口。

到了2013年3月30日那天,黄洋和同学们谈论起愚人节,尤其是当着林森浩的面说要在节日当天“整人”。

林森浩很自然地认为,这些人要戏耍的对象肯定是他,于是心中愤愤不平,“想要先下手为强”,让黄洋常常被戏耍的滋味。

然而,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玩笑”,却同时要了两名高材生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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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剧毒

2013年4月1日早上8点,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博士生黄洋和往常一样,起床后就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来喝。

但是喝了一大口后,他才闻到水里隐约有一种刺鼻的味道,于是将嘴里剩下的一口水吐了出来,而且还因为难受发出了连续的咳嗽。

黄洋并未在意,他只当是水变质了,就将水桶拿到水槽去清洗了一番,随后很快就离开了寝室。

在走出宿舍后,黄洋呕吐地越发严重,当时他先到校医院进行了检查,结果并没有检测出异常。

可是,直到中午以后,难受的症状依然没有缓解,这让黄洋再次紧张起来,立刻前往中山医院就诊。

当天,医院的初诊结果依然认为他的身体没有什么异常,只要好好休息就能恢复了。

然而,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来到中山医院就诊,这次他的身体各项数据都检测出了异常,比如血小板急剧下降,肝功能受损等。

第三天,黄洋的病情进一步加重,以至于很快被送入了重症监护室。

此时,师兄孙希才从同学那里得知了这件事。

当他赶到医院的时候,才发现黄洋一直高烧不退,鼻孔流血。

尤其是意识模糊和大吼大叫等症状令人心惊,连医生都有些疑惑这到底是什么怪病。

随后,4月4日和4月7日,他们先后将黄洋留在宿舍里的老干妈辣酱、豆瓣酱和蜂蜜取出来检测,但却并未发现异常。

就在大家焦头烂额的时候,4月8日,室友葛俊琦似乎感觉到了林森浩的异常,又想到了他曾经在实验中常用的剧毒药品二甲基亚硝胺(俗称N2),于是将这一猜测告诉给了孙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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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将黄洋的尿液和N2样本进行了检测对比,由此证明病人的确误服了剧毒。

两位同学也立刻向校方报告,怀疑有人投毒杀人。

警察介入调查以后,搜查了林森浩的电脑,发现他曾在3月到4月期间,用浏览器搜索N-二甲基亚硝胺的相关资料20多次。

根据相关同学的证词,也证明两人确实存在一定的矛盾。至此,林森浩对自己投毒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林森浩投毒的一系列操作都非常有计划。

他在3月31日那天,首先来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找到同学吕鹏,请求担任核磁共振实验志愿者。

随后,又以找东西为由,向吕鹏借来了11号楼204实验室的钥匙和一个黄色的医疗废弃物塑料袋。

在实验室里,他找到了2011年进行动物实验时剩余的N2原液瓶和注射器。

10分钟后,林森浩归还了钥匙,在下午17点50分回到宿舍。

由于是周末,家住上海的葛俊琦往往要周一才会返校;而勤奋的黄洋吃完饭也不会回宿舍,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实验室。

林森浩趁着没什么人,将宿舍反琐起来,用注射器将N2剧毒投入饮水机。

最后,将作案用的物品分别丢弃在寝室楼和教学楼的垃圾桶里。

尽管投毒的细节都已经查清楚了,但是黄洋也已经因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而病入膏肓。

4月16日,黄洋因为抢救无效去世,年仅28岁。

黄洋的父母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儿子在医院里痛苦地挣扎了无数个日夜,心中的悲痛可想而知。

于是在确认儿子死亡的当天,黄洋的父母就同意了警察尸检的请求,进一步确定了死因,并为状告林森浩提供了重要证据。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似乎已经可以证明林森浩犯有故意杀人罪了。但他的家人却始终不认为林森浩会杀人,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复旦大学也有177名师生联名上书认为他罪不至死。

林森浩何以能获得广泛的社会信任,他到底是因为一时气愤有意杀人,还是为了吓唬室友开的一个“大玩笑”?

故意杀人还是开玩笑?

2013年10月30日,在检查确认犯罪嫌疑人没有精神疾病后,上海市二院正式对林森浩提出公诉。

检方认为,林森浩与黄洋两人性格不合,从最初的饮水费分摊问题和平日的生活琐事开始就产生了矛盾。

3月初,黄洋获得直博机会且成绩位列耳鼻喉科第一名,反观林森浩的申博请求遭到了同科导师婉拒,后又因家庭等原因放弃考博。

多种因素之下,导致林森浩产生了嫉妒和不满,因此制造了惊人的投毒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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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林森浩本人和家人却提出了反对。家人认为,林森浩从小就非常乖巧懂事,从来没有与人产生矛盾,更不可能故意杀人。

而林森浩虽然承认了投毒的事实,但却认为自己并不是要故意杀人。

他之所以要投毒,只是因为生活琐事和平时的性格问题,与黄洋产生了矛盾。

加上愚人节前夕,黄洋暗示要捉弄他,他才先下手为强的。

同时,对于黄洋的死,林森浩也感到十分意外和惊恐。

他对N2这种毒药非常熟悉,2011年时,他就使用70只老鼠做过N2毒性的实验。

当时将稀释过的毒药注射到老鼠体内后,只有一只因为注射过量当场死亡,10只在挣扎几天后死亡,而大多数老鼠在痛苦的挣扎后,最终都活了下来。

因此,林森浩就想着用稀释的N2让黄洋吃一次苦头,谁知道被害人最终却不幸身亡了。

辩方律师据此认为,林森浩虽然确实投毒了,但并不是要故意杀人,最多算是过失致人死亡。然而,检方却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一审结果认为林森浩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复旦师生求情

一审结束后,林森浩写了一封1500字的道歉信,由父亲林尊耀和家人前往黄洋父母的住处转交。

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并没有理会,甚至连打骂都没有,他直接拒绝与林家人交谈,并且要求对方离开,不然就要报警了。

林家人甚至一度到了黄洋的四川老家,希望求得原谅。

但是黄国强一想到儿子在生命最后10多天里受到的折磨,就悲痛不已,坚决拒绝了林家的道歉。

2014年3月31日,复旦大学177名师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的请求信》和《声明书》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信中呼吁社会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为林森浩求情,是因为他在上学期间的表现十分正直,大家都认为他不是那种凶残之人。

比如在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每月生活费只有200元的林森浩却捐出了800元;

在医院实习期间,虽然家庭贫困,但他却拒绝收受病人送的红包;

有一次参加公益活动,他曾为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没有因为自己是高材生而觉得高人一等,始终保持热心。

这封信虽然证明了林森浩的为人,但却不足以撼动他投毒和致人死亡的事实。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投毒以后,他本有机会阻止被害人喝水,更有机会及时在医院阐明病情,救治黄洋,但他却并没有这么做。

在被警察找到后,他也没有第一时间自首,而是在证据确凿的时候才认罪。

无论林森浩是出于第一次犯罪的恐惧,还是想要隐瞒犯罪事实,这都不是他置黄洋病危而不顾的理由,也不是他逃脱杀人罪的借口。

2015年7月21日,在狱中的林森浩发别给自己的父亲和辩护律师写了一封信,信中的主要内容就是不愿意再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

虽然在法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森浩看上去面无表情、镇定自若,但是回到看守所以后,他却全身颤抖,显然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

想想也是,当时他也只是一个半只脚踏进社会的青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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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发生投毒这件事,林森浩或许已经进入了广东的某家医院,开始赚钱养家。而黄洋也将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在未来的某一天,当他们彼此相见的时候,又何尝不能用一句笑谈带过曾经那点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