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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没电违停高速行车道+未放警示标志 危上加危!!!

2024年6月23日凌晨3时许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

接指挥中心派警:

一辆闽C牌新能源电动车

在泉南高速泉州往三明方向

61公里700米处的第三车道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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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出警

到达现场后

发现一辆特斯拉牌电动汽车

停在第三车道上

且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牌

民警做好布控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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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得知:当日凌晨2时许,吴某接到从晋江格林春天前往永春的代驾订单。途中吴某并未关注车辆电量情况,导致该车电量耗尽后直接停在高速公路第三车道上。

事发后,吴某既未利用惯性将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也未及时在车辆后方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对驾驶员吴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作为车辆驾驶员,要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高速行车遇故障停车应谨记十二字警句: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最后,民警依法对吴某实施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行车不幸半路抛锚,切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第一,发生事故或故障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第二,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第三,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下车,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

第四,驾乘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或者12122报警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消息来源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通讯员丨刘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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