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沭阳县把提高生活无着人员保障和服务水平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重点工作抓细抓实,确保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到实处,推动救助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

一是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坚持主动发现、主动救助,重点巡查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易出现的区域,对发现的救助对象及时提供食物、水、衣物等物资,引导入站进行救助,对劝导后仍不愿进站的人员进行跟踪救助。近三年来,救助临时遇困人员203人次,其中护送返乡89人次,受理和办结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流浪乞讨类问题45起。

二是提升部门联动实效。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救助网络,联合公安、城管、环卫等部门,定期开展 “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极端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和救助服务。加强与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对接,帮助返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深化源头预防。2022年以来,回访帮扶流浪乞讨人员72人,其中为41人办理了低保、残疾人补贴和特困供养,并有效解决了2人长期在城区流浪问题。

三是加强救助寻亲比对。依托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救助寻亲网,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专项行动,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综合运用人脸识别、DNA信息比对等手段,努力让每一位救助对象早日回归家庭。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安置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办理户口登记、纳入特困供养。近年来,为68名受助对象办理了落户安置,帮助18名受助人员与亲人团聚,做到了应救尽救。

四是提升分类服务水平。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业务标准为落户安置人员提供专业化康复、照料服务。县财政投入4000万元新建县社会福利中心,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39名受助对象提供人性化服务。同时,依托县脑科医院成立民政精神卫生康复照护中心,为29名疑似精神病患者或智障人员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照料服务。今年1-6月,为受助对象发放供养经费55.94万元。(荣超)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