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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高青县法院发来一封《感谢信》,对综合办公室主任(法警大队大队长)张鲁豫同志的工作和优良表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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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法警大队大队长)张鲁豫

根据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需要,张鲁豫于6月20日至23日被抽调承担了岗位练兵活动筹备和技能竞赛组织等工作。活动期间,他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怕困难,任劳任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技能竞赛相关任务,展现出了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过硬的能力素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供稿: 政治部 编辑: 张茹

初审: 孙 心冉 复审:张振峰 终审: 李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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