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佛冈县人民政府公布了《佛冈聚宝工业园雅迪四期建设项目“3·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4 年3月23日,位于聚宝工业园B区雅迪四期总装车间建设项目内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佛冈县聚宝工业园B区雅迪四期建设项目“3·23”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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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项目工程名称为广东雅迪机车有限公司聚宝 B 区四期建设项目总装车间、后装车间、检测车间、电泳车间、废料库、综合站房、废水站、门卫1。项目的建筑总面积为 15.73 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 33000 万元。

建设单位:广东雅迪机车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钢结构分包单位: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厦门轩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

3月23日15时许,位于佛冈县汤塘镇聚宝工业园B区雅迪四期建设项目的总装车间,吴*孝(劳务分包单位厦门轩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班组长)布置完当天工作分工后,李*波(劳务分包单位厦门轩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普工,从事材料转运、清理现场工作)在经过A区网架屋顶,上层板安装的位置,不慎踩到下层采光板与彩板的搭接处导致采光板破裂,从约18米高的屋面高空坠落到地面。

现场正在开展安全巡视的王*超(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和马*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长)等人在听到坠落声响后立即前往事发地查看,经触摸伤者李*波颈动脉还有微弱跳动,马*成马上打电话通知杨*雨(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并督促王*超安排车辆立即把伤者送往龙山镇卫生院进行抢救。当天 15 时 50 分伤者李*波送到了龙山镇医院,于当天 16 时 41分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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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

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能意识到高处坠落的危险,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擅自进入到非本人工作区域后意外坠落致死;同时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位置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水平网)。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厦门轩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开展日常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记录,对施工现场安全疏于管理,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并制止工人进入非本人工作区域,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孔洞下方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平网),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未对高处坠落风险进行辨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在孔洞下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平网);对劳务作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将劳务工人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未及时消除劳务作业承包单位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安全疏于管理、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吴*孝,厦门轩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班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4.杨*雨,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佛冈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