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万隆会议,即1955年4月18日至24日,29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这是亚非国家和地区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亚非人民切身利益的大型国际会议。这次会议由于在万隆召开,所以也称万隆会议。
万隆会议主要讨论了保卫和平,争取民族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等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主要目的是促进亚非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并共同抵制美国与苏联的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活动。
万隆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涵盖了与会国在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等多个方面所达成的共识。公报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提出了载入史册的十项原则,是亚非国家对国际关系准则的重要贡献,是世界历史进程中划时代的里程碑。
会议背景
- 国际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亚非拉地区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斗争风起云涌,亚非拉民族独立解放事业蓬勃发展。
战后初期,东亚、东南亚成为反帝斗争的中心地区,广大前殖民地国家相继赢得独立。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连同二战前已独立的国家,在亚非两大洲已涌现出30个独立国家。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推动了非洲、拉丁美洲人民的解放运动的发展。一系列前殖民地的独立敲响了殖民统治的丧钟。这是几百年来国际关系史上一个空前未有的变化,它为亚非国家独立自主地召开一次大型国际会议创造了条件。
矛盾斗争
二战后美苏之间日益加剧的冷战对峙局势,严重威胁着亚非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由于帝国主义对中间地带的争夺,亚非地区成为世界各种矛盾和冲突集中的地区。许多亚非民族主义国家从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出发,在对外政策方面,坚持执行和平、中立和不结盟政策,拒绝参加侵略性军事集团,反对在自己国家领土上建立外国军事基地。越来越多的亚非国家认识到,为维护政治独立,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并要求与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因此,亚非会议的召开也是亚非新兴国家与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矛盾和斗争的产物,反映了亿万亚非人民争取和保障民族独立、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亚非国家团结合作的共同愿望。
五项原则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在中印和中缅两国总理会谈的联合声明中一致同意,并共同倡导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公布,受到国际舆论、特别是亚非拉和欧洲国家广泛的支持和响应。这大大促进了亚非各国之间团结合作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亚非会议召开的主客观条件成熟了。
参会国家
发起国
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锡兰(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五国发起。
参与国
阿富汗、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加纳)、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国、也门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率领。
会议召开
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
1953年8月,时任印尼总理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率先提出召开亚非会议设想。
1954年4月,南亚五国总理在科伦坡召开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会上,五国总理讨论了印尼总理提出的“举行一次更广泛的亚非国家会议的可能性”的倡议。
1954年12月底,南亚五国总理在印尼茂物举行会议,决定与会五国联合发起召开亚非会议,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亚非国家和地区参加,并定于1955年4月在万隆举行。
美国为了达到阻止亚非会议的召开,把矛头首先对准新中国。美国还捏造说中国要“夺取亚非世界领导权”,已对远东“构成了尖锐、迫切的威胁”,极力挑拨中国与亚非国家的关系,人为地制造对中国的恐惧和疑虑。
1955年4月18-24日,万隆会议隆重召开,代表着占世界面积将近1/4(3100多万平方公里)和世界人口约2/3(14.4亿人)的29个亚非国家共计34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并有5个国家派代表团列席了会议。
万隆会议期间的周恩来
会上中国姿态:中国政府自始至终对亚非会议持积极支持态度。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率领,代表是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外贸部长叶季壮、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和中国驻印尼大使黄镇,代表团顾问有廖承志、乔冠华、陈家康、黄华等。
中国代表团基于对当时形势和与会国的复杂性的分析而确定的参加亚非会议的总方针是:争取扩大世界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并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同亚非国家的关系创造条件,力求会议取得成功。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提出,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承认和接受,并载入了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国际性文件,对推动国际关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发挥了重大历史性作用。
会议成果
会议会场
万隆会议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讨论了民族独立和主权、反帝反殖斗争、世界和平以及与会各国的经济和文化合作等问题。经过充分的协商,会议一致通过了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等项内容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其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提出了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
这十项原则体现了亚非人民为反帝反殖、争取民族独立、维护世界和平而团结合作、共同斗争的崇高思想和愿望,被称之为万隆精神。十项原则包括了1954年由中国、印度和缅甸三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被认为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处理国家关系的基础。
其中:
经济合作的决议,强调促进亚非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性,提出与会国在互利和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基础上进行经济合作。决议不排除同亚非地区以外国家的合作,但它强调了亚非国家之间进行合作的重要性。决议提出以互相提供技术援助、鼓励促进亚非国家间的联合企业、扩大贸易往来、采取集体行动稳定原料商品国际价格等多项具体措施,加强亚非地区的经济合作。尽管万隆会议提出加强亚非之间互助合作、共同争取国际经济关系中平等地位的斗争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它指出了亚非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发展前景,成为日后第三世界经济合作和争取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先导。
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
文化合作的决议,谴责了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压制亚非人民发展民族文化和阻挠亚非国家间的文化交流。肯定了亚非人民恢复亚非各国原有的文化接触和发展新的文化交流的共同要求。各与会国决心为更密切的文化合作而努力,也“希望在发展亚非文化合作的同时,同其他国家发展文化接触。这会丰富它们自己的文化,并且还会有助于促进世界和平和了解。
人权和自决,宣布“完全支持联合国宪章中所提出的人权的基本原则”和“人民和民族自决的原则”,并注意到“自决是充分享受一切基本人权的先决条件”。决议谴责“对于成为非洲广大区域和世界其他地方的政府和人的关系的基础的种族隔离和歧视的政策和实践”;宣布“殖民主义在其一切表现中是一种应当迅速予以根除的祸害”。
附属地人民问题,支持附属地人民争取自由和独立的事业,特别是北非人民争取自决和独立的斗争;并要求有关国家给予这些国家和人民以自由和独立。决议支持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的权利,支持印度尼西亚和也门为维护民族权益的斗争。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决议,要求联合国的会员应当具有普遍性;要求安理会支持接纳具备会员国条件的亚非国家,决议认为亚非地区国家在安理会中的代表权是不充分的,提出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分配应能使亚非国家参加安理会,“以便它们可能对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作出更有效的贡献”。
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决议表达了亚非国家对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严重关切,认为“裁减军备、禁止生产、试验、使用核子和热核子作战斗武器,对于拯救人类和文明免受大规模毁灭的恐惧和前景是紧迫需要的。”公报在《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这一决议中,提出了各国应当在下列原则的基础上,作为和睦的邻邦彼此实行宽容,和平相处,发展友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