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质效,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玄武区着眼“减”“全”“效”三字诀,落实落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一是“减”字下功夫,减少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落实“大复议、小诉讼”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公开、公平、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纠错。加强行政纠纷调解工作,联合区检察院、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搭建当事人协商对话平台,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发生率。

二是“全”字下苦功,规范行政应诉流程。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加强与法院的联系,通过信息共享,避免因负责人工作冲突无法按时出庭应诉的情况。组建应诉工作小组,庭前召开庭前合议,回溯案件处理过程,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和指导,安排好庭审辩论分工。开展“庭后回头看”工作。案件结案后,对于有典型意义、存在争议的案件组织行政机关开展案例交流会,收集归纳薄弱环节和问题,总结出同类案件最优应诉处理方式,达到“办案一件规范一类”的效果。

三是“效”字上发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监督等手段,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联合区司法局执法监督部门、法治宣传部门,组织各部门参与法院行政案件的旁听活动,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执法为民意识。

编辑:岳晓文

审核:严仪兵

(来源: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