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香港一日》的第1777期

三项惠港措施公布 李家超感谢中央关心和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7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感谢中央考虑他的意见,为香港带来三项惠港措施,包括再次赠送一对大熊猫、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获签发证件在内地口岸自助过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

李家超当天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时,感谢中央的关心和支持。就大熊猫一事,外界注意到,这是自2007年来再有“国宝”落户香港。李家超表示,明白香港民众对大熊猫来港的关注,他自己也非常兴奋和期待:“预计大熊猫将在数月后来到香港,成为香港大家庭的新成员,带来欢笑和喜悦,并能吸引全球旅客来港观赏大熊猫。”

他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已经与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展开对接工作,商讨包括检疫要求等大熊猫来港的具体安排,特区政府代表团稍后也将前往四川,进行有关筹备工作,特区政府将“适时公布细节”。

李家超又指出,另一项惠港措施是中央宣布自下周三(7月10日)起,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可获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李家超强调,此举是“一次政策突破”,特别照顾非中国籍的永久性居民,“巩固和提升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是一国之利、两制之便的最佳示范”。

李家超还表示,该措施和国家过去一年多以来推出的多项促进南下北上、双向人才流动措施产生协同效应,“进一步加强香港汇聚人才、留住人才的人势,吸引全球更多人才选择香港,并长时间于香港发展事业”。

此外,国家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已实质性完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的磋商。李家超就此表示,新措施将集中于法律、金融、建筑等香港特别具有优势的服务业领域,具体包括放宽业务范围限制,便利化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内地发展业务等,“当前待双方敲定新协议的文本,各自报批程序后,正式签署和实施协议,届时将公布具体内容”。

李家超继而谈到,惠港措施得来不易,每个香港人都要努力用好惠港措施所带来的机遇,让所有措施都带来实质经济发展,不同行业生意也要基于灵活性、创新性、应变能力等,创造出最大的协同效应和经济效益。

面向未来,李家超还强调,会不断检视任何可以促进两地人员交流的措施,包括经济发展、旅游等,积极吸引资金人才来港,并会与中央持续商讨如何支持香港发展。

曾国卫:优化立法会选举机制 暂无意修改“入闸”资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香港特区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将于2025年举行,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7月2日表示,特区政府不断检视选举安排,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优化,包括利用更多电子化、自动化的方法,提升选举的效能及准确性,达至更加人性化及安全有序。

曾国卫强调,目前立法会选举提名机制已发挥预期效果,确保“爱国者治港”,暂无计划在明年选举更改参选“入闸”资格。

曾国卫当天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还谈到,现时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其它城市正处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和三个不同关税区”,某种程度上“造成融合发展的障碍”,他认为“一定要打通这些关节”,有效促进湾区融合发展。

他表示,特区政府已成立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推动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工作,成果丰硕,并以“四流五通”推进大湾区互联互通,即以各种生产要素包括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促进湾区内的硬件设施要通、人员流动要通、规则衔接要通、资金流向要通、人文生活也要通。

就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曾国卫称,会以软性、打动人心的方法推广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教育。他表示,特区政府已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他期望先提升市民对国家的了解,加强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最终令市民自发地爱护国家,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

香港拟立法保障关键设施电脑系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香港特区政府拟定立法要求“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取适当措施“加强电脑系统安保能力”。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7月2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介绍该立法框架,强调“绝大部分受规管对象是有规模的大机构,中小企业和一般市民不受影响”,又指拟议条例只要求营运者承担责任,包括缴交罚款等。

邓炳强谈到,近年来网络安全事故的数目接连上升,特区政府建议立法要求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法定责任,要求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的安保能力,“减低必要服务因网络攻击被扰乱或破坏的可能”。

至于何谓“关键基础设施”,邓炳强回答道,就是“维持香港社会正常运作和维持市民正常生活所必需的设施”,建议拟议条例涵盖8个提供必要服务界别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源、资讯科技、银行和金融服务、陆上交通、航空交通、海运、医疗保健、通讯和广播。除此之外,邓炳强称,特区政府建议成立一个隶属于保安局的专责办公室执行拟议条例下的工作。

邓炳强提到,拟议条例要求运营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专责办公室提交报告”。有议员质询,专责办公室是否将就此进行跟进,以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机构是否也包含在规管对象之内。

邓炳强就此表示,专责办公室必然有落实政策的责任,包括监察运营者“是否有定时递交运营及应变报告”等,除非有合理辩解,否则拒绝递交报告将涉嫌违反刑法。至于媒体是否在受规管之列,邓炳强举例指电台提供广播服务,认为电台在常理上应归类为“对社会运作有必要性”的关键基础设施,但这不代表个别媒体及报刊的电脑系统受到侵扰,也会被视为“政府必需服务受影响”。

邓炳强强调,专责办公室将于条例通过后,在8个界别中介定具体机构是否需要纳入规管之中,但特区政府不会对外公布具体名单,避免“反而成为恐袭目标”。

有议员质询新条例罚款制度仅针对机构,而非针对操作关键基础设施的人员,担心会令人员出现“事不关己”的情况,建议特区政府设立指导守则和内部问责制度。邓炳强回应道,公营机构中的公务员已有问责制,非公营机构则有实务手则,又指若相关违规行为涉及触犯现有刑事法例,例如虚假陈述、行使虚假文书或其他诈骗相关罪行,涉事人员个人将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无需在运营者内部另行设立问责机制。

作者丨张思南,深圳卫视直新闻高级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