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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7月1日上午,上杭县检察院联合上杭县法院、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上杭县农业农村局、紫金矿业集团在紫金山金铜矿矿部汀江河段开展“美丽紫金 绿色紫金”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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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纷纷拿起水盆,舀起鱼苗,慢慢地将小小的鱼苗放入汀江流域中,一条条鱼儿顺着水流,欢快游入水中,为汀江流域增添生机和活力。当天共计投放草鱼、青鱼、鲢鱼、鳙鱼等各类鱼苗1万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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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上杭县检察院还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开展巡河活动,重点对河流水质和河道保护、网箱养殖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汀江流域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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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上杭县检察院积极融入最高检部署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开展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汀江流域城乡水污染问题、河湖“四乱”、农业养殖污染问题等方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共办理案件12件。如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生猪养殖场存在外排、直排养殖废水等问题,立案5件,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并与县环保局召开磋商会议,形成磋商意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核实发现某镇部分村民向河道倾倒大量黄泥,非法洗砂导致河道淤积,大量泥浆污水经汀江支流汇入汀江,污染汀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议,推动问题整改,协同推动促进汀江水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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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上杭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践行生态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与行政部门联动配合,形成保护合力,为上杭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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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杭检察微信公众号

转载:饶红兵

审核:李萍映

监制: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