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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3年,我省省直各部门(单位)从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发力,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力推动了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新的成绩。

绩效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中,96个省直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除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外,所有项目(包括基本支出项目)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96个省直部门(单位)全部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另外,省直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成本指标填报试点,细化量化四类其他运转类项目成本指标的编报,有力提升了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加强。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除科研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资金,以及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的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定期监控,包括4153个项目、96个省级部门,涉及预算资金840.84亿元;开展大事要事监控,12个部门(单位)对纳入2023年大事要事绩效监控范围的项目资金,分季度进行了“双监控”,有力保障了大事要事项目的实施。

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使评价结果应用力度进一步强化。在2024年度预算安排中,省财政厅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压减项目预算,共计压减预算资金1.5亿元。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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