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

请按时年检,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车辆逾期未年检就上路

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还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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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赣县交警精准布控

查获一辆逾期未检验、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6月18日,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上级预警信息,一辆豫A7***2小型轿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在赣县江口辖区有行驶轨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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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大队信息中心立即安排专人在电脑前追踪该车行驶轨迹,2天后发现该车出现在江口镇江于大道。当日,中队民警迅速对该车进行布控,仅用10分钟就在江口路段附近查获涉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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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查确认,该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办理年检,现已达到报废标准。随后,办案民警依法对其开具扣留机动车和扣留驾驶证的强制措施凭证,后续该车车主宋某将面临罚款8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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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可是车明明还能开

怎么就成报废车了呢

车主们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的车子还能开

就跟“报废”二字离得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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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车辆将面临报废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赣县交警提醒

驾驶“病车”上路风险极大

请大家定期检查车辆

达到报废标准的,尽快报废

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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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蓝蓝

校对:黄 俊

审核:王 华

审定:黄 健

来源:江口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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