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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南平市委发布《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浦城法院干警朱丽同志获评“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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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中共党员,200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浦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该同志先后担任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宣传委员、书记,能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认真组织开展“深学廖俊波, ‘三争’作表率”实践活动,每季度开展对标先进(办案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和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组建党员先锋队,引导广大党员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中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开展一支部一亮点建设,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党建+”建设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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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朱 丽

责编:徐帆丽

编辑:综合办

供稿:政治部(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