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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的

两份工农通讯员委任状

(分别收藏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中国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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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中国国家博物馆)

这是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委任李统元和王兆昌为工农通讯员的委任状,分别收藏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中国国家博物馆。

这两份县级工农检察部工农通讯员委任状的格式和文字内容与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委任李克均为工农通讯员的委任状基本一致。惟有关于工农通讯员应该调查和注意的事项第一项“该级苏维埃和其所属各机关,如有对苏维埃法令(如劳动法、土地法,经济政策、优待红军条例、婚姻条例等)不积极执行或执行得不正确的”与李克均委任状中相应条款的“不切实执行”表述不同。

1930年3月,兴国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机关驻县城背街,隶属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南路办事处,下辖一区至十一区苏维埃政府。1931年6月,直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兴国是中央苏区模范县,曾受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的表彰。按照当时的工作要求,每个乡至少设置1名通讯员担负通讯责任。

这两份委任状由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部长、副部长签署,没有填写具体时间。从签名章“雷忠响”的签署位置看,第二份委任状应晚于第一份委任状。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周方园 骆贤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