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海陵区司法局创新理念求突破,着力健全基层矛盾化解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切实提升多元机制解决纠纷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效率提升、提速。

一是宣传和调解相结合。注重公共法律服务中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模块之间的关联性,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规避利益纠纷,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同时,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大力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质效。

二是公益性和市场性相结合。对于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相邻关系、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民间纠纷的调解事务,由社会化、非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负责;同时,最大限度发挥律师在特定类型案件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将律师调解或顾问等工作限定在商业纠纷等专业性强的领域,实行“以案定补”机制,合理规定法律顾问费用,既尊重律师服务的有偿性,也兼顾法律服务的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三是自治和法治相结合。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作用,积极帮助村(居)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析理释法,针对基层常见的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宅基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引导村民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达到共创和谐社会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