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日消息,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一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王一新(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报社、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曾挂职任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年7月,王一新调任海南,曾先后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局长(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3年1月,王一新跨省履新,任山西省副省长。2021年12月,王一新再次跨省任职,任黑龙江省副省长。2022年3月,王一新任黑龙江省委常委。

2023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一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17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东北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