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是“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集中履职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代表主题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美广东中的作用。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据报道,全球森林从1990年的39.6亿公顷下降到2000年的38亿公顷。有专家预测,假如地球上失去了森林,约有450万个生物物种将被覆灭,陆地上90%的淡水将白白流入大海,人类将面临严重水荒。植树造林、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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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的北江凤凰公园风景如画。/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王澍摄

今年清明前后,省人大常委会以助力“百千万工程”为牵引,以“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为契机,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共建“人大代表林”倡议,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在植树节前后投身植树造林活动。

从目前公布的数据看,有的市参与“人大代表林”共建比例比较高,比如河源,全市8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及干部职工,共种下了2862棵花木。相比之下,有的市“人大代表林”共建数量则很不理想,以一个千万人口数量的地级市为例,全市大约有五级人大代表4300名,但参与“人大代表林”共建人数尚不足100人,种树数量更是少得难以置信。作为全省统一部署的行动,人大代表本不应该如此“缺席”。

从最初的倡议开始,直至今天成为家喻户晓的法定节日,我国的植树节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

1915年7月,在孙中山先生的倡议和带动下,首次规定每年清明为植树节。直到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把植树节改为3月12日。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以此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在邓小平同志的提议下,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确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12月,作为配套制度,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2020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施行,将植树节正式入法。从此,每年3月12日成为我国每位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法定节日。

从倡议植树造林到植树节诞生,从国家确立植树节到参与植树造林年龄界定,从植树节正式入法到相关配套制度实施,从“我为乡村添新绿”到“党建引领绿美乡村”,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地方党政机关开展植树造林系列活动,绘就了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当下,绿美广东的“六大行动”和“百千万工程”正在融合有序推进,以全国1.9%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8.9%常住人口和10.9%经济总量的广东,不仅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在生态保护环境上也要勇当先锋,持续聚焦生态薄弱地区、重点水源区域、村庄道路等领域精准发力,不断增厚岭南山川城乡的“绿色家底”。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大代表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自觉把“扩绿、兴绿、护绿”作为代表履职的重要使命,不断拓展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彰显一个经济大省的“绿色担当”。

(文/覃剑,作者单位:佛山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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