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座围城,里面的人,有一些想出去,外面的人,也有一些想进来。

宏观数据显示,想出去的人,只占很小一部分;而想走进来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是大多数的存在。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不必再用生育、婚姻换取生存之后,选择不走进来的人,比例有所增加。

想走进这座围城,要么先买票再进去、要么先进去再买票、要么进去但一直不买票。

想走出这座围城,一直不买票的人,随时可以走出来。但如果买过票(经过法定婚姻登记)却想走出来的,大概有以下三种途径:

1,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由法院调解离婚;3,由法院判决离婚。

以《广东统计年鉴》收录的历年离婚数据为例,1990年以来,三种离婚方式的人数,在过去三十年间,均有明显增长。

但,如果考虑到三种离婚方式所占比重的话,变化却是非常明显的。

我们以百分比图表,展示这种变化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数据显示,1990年,广东省有8695对通过民政登记离婚的夫妻,占当年离婚人数的比例仅有33.6%。

这意味着广东省当年接近三分之二的离婚案件,是由法院调解或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

这种情况,在2000年到2005年间,得到明显改善,更多的夫妻,选择通过民政登记离婚。到2005年,这一比例高达72%。

到2020年,广东省离婚夫妻中,有90%是通过去民政部门登记完成的,仅有不到10%,是通过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

这种现象的变迁,可能与以下两种因素有关:

一,离婚人数在2000年后有明显上升。

这种现象,与女性在就业方面的变化有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女性可以通过就业获取更具优势的生存环境(而非依附男性)。

二,广东是华侨大省和经济前沿省份,涉外婚姻数量较多。

毕竟婚姻从来都是鸡毛遍地,不是帅哥美女,因一时冲动奔着颜值而结婚的不在少数,但很多时候抵不过柴米油盐,选择离婚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