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日报,甘肃省委金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6月28日下午在兰州召开。省委书记、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胡昌升出席并讲话。省长、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任振鹤主持。

上述消息显示,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已兼任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甘肃省长任振鹤已兼任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委金融委员会实行的是“双主任”制度——省委书记、省长同时担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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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此前,河南、海南、内蒙古、北京、广东、山西、江西、吉林等省份的省级党委金融委也已亮相。其中,海南、山西、吉林的省委金融委,实行的也是“双主任制”。其中,河南、广东、内蒙古、北京等多个省份的省级党委金融委,其主任职位由省级政府“一把手”兼任。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在中央层面,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已经组建。担任中央金融委员会主任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担任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

上述《方案》还提到,地方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此外,目前已有多省份明确地方金融委办公室主任和金融工委书记人选。比照中央的金融委和金融工委,一般由省内主管金融的副省长来担任地方金融委办公室主任和金融工委书记。

据“上官汇”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十余位副省级干部,兼任省级党委金融工委书记这一职务:

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珠峰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辽宁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立林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董卫民兼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兼任自治区金融工委书记;

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强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少波,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兼任市委金融办主任、市委金融工委书记;

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伟,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海南省副省长陈怀宇,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广东省副省长张新,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张敏,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兼任市委金融办主任、市委金融工委书记;

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兼任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海波,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资料来源:新甘肃客户端、甘肃卫视、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