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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哥们儿相约去水库摸螺蛳,结果出事儿了!
2022年10月某天中午,有个叫谭某某的跟朋友去水库摸螺蛳。他们先是在岸边摸,后来谭某某就游到对岸去摸螺蛳了。谁知道在游回来的时候,谭某某在水里出了意外,不幸溺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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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事儿给家属闹到法院去了。谭某某的家人把水库管理处给告了,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1万多。他们说水库管理处没尽到责任,没设警示牌,也没放救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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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水库管理处不认,说早在2017年就在附近设了警示牌。而且这又不是专门的游泳场,他们没义务管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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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后判决是“水库管理处不用赔钱”。法官说,这水库是用来防汛灌溉的,不是收费的游泳场。水库管理处已经尽到了基本义务,设了警示牌。谭某某是成年人了,又是附近村的,应该知道水库的危险。他明知道有风险还要去,那就得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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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事儿挺难判的。一方面,水库确实不是游泳的地方,管理处也设了警示牌。另一方面,人命关天啊,多设点救生设备也许就能救一条命呢。

你们觉得呢?水库管理处该不该负责?咱们去这种地方该注意啥?欢迎在下面评论,说说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