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是满洲人的传统生活方式,它孕育了质朴勇敢的民族性格,培养了弓马骑射的生存技能,更保障了攻无不克的战斗力量。清代皇帝宸居紫禁城,仍强调时刻保持骑射技能,以保国家长治久安。
“周以稼穑开基,国朝以弧矢定天下,何可一日废武?”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从狩猎地点、狩猎时间、狩猎装备等角度切入,一起看看清代皇帝狩猎的样子吧!
南苑系辽、金、元、明、清五个朝代的皇家猎场,且为元、明、清三代北京最大的皇家苑囿。多为湖泊、沼泽,草木繁茂,野生禽兽动物栖息,自古便是一大天然狩猎场所。
辽、金皇帝在此“捺钵”、“春水”,即围猎天鹅、大雁等大型水禽。元代承前朝习俗,称“飞放”,将围猎天鹅的湖泊称“飞放泊”。当时大都郊外有多处飞放泊,因该处离皇城很近,故名其为“下马飞放泊”。明永乐十二年,明廷扩建,更名为南海子。明中期后,皇室贵族很少狩猎,园囿荒废。清入关后,顺治帝循元明旧址,重加修葺扩建,始称南苑。
清代帝王的行宫,大小百十所,在清帝出巡和狩猎活动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南苑是地位仅次于热河避暑山庄的一座,是清代政治地位极高的皇家园林,不仅作为皇家狩猎苑囿,也是朝廷迎接军队凯旋、会见少数民族领袖以及阅兵的重要场所。
顺治帝每年都率大批王公贵族到南苑行围。仅此不够,从顺治八年(1652年)起,顺治帝将狩猎的范围扩大到塞外,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在塞外正式建立了皇家狩猎猎苑,即木兰围场,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蒙古的管理,另一方面供帝王和王公大臣习武狩猎、避暑休整。
“木兰”为满语“哨鹿”之意,汉译为“鹿哨子”或“哨鹿围”,是满族人捕猎时使用的一种工具,用嘴吹或吸,发出“呦呦”鹿鸣之后,引诱雄鹿来将其捕获。围场,就是行围打猎的场所。由于清代在塞北围场举行的围猎活动主要有合围与哨鹿两种形式,所以称围场为“木兰围场”。
合围的方法为八旗兵数千人先在围场四周组成一个包围圈,然后慢慢向中部推行,野兽出现后,八旗兵枪、箭齐发以射获。哨鹿是指八旗兵事先埋伏在鹿只经常出没的林莽间,然后由引鹿人头戴鹿首,身穿鹿衣,吹响鹿哨,引诱真鹿出现,再由八旗兵射杀。
木兰围场,原为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的游牧地,周环1300余里,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为保持骑射尚武传统,清廷先后设立南苑、木兰围场。而东北地广人稀,丛林繁茂,野兽出没,是打猎的好地方,清廷很早便设立了盛京围场、吉林围场、黑龙江围场,各种围猎活动在这些地方持续了近三个世纪。
“东盛京,西木兰”。清初这两皇家围场闻名遐迩。“西木兰”即木兰围场;“东盛京”即盛京围场,康熙乾隆两朝,将今海龙、辉南、东丰、东辽、西丰等五县辟为围场,统归盛京管辖,称为“盛京围场”。
除此之外,皇帝在京畿、直隶以及西巡途中、亲征途中,也可能随时行围狩猎。如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康熙帝就曾于今山西五台县为当地居民射虎除害,此后当地便改名为“射虎川”,一直流传至今。后来乾隆帝经过此地时也留下了同名诗作,作为纪念。
狩猎时间一般集中在秋冬到初春。康熙曾规定:“冬月行大围,腊底行年围,春夏则看马之肥瘠,酌量行围。”皇帝选择这些时间是出于多方面考量的:首先,秋冬多兽,马匹肥壮;其次,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利于弓箭的使用;最后,冬天与初春处于农隙,捕猎野兽也可以保护庄稼幼苗。
这些体现了满洲渔猎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的差异与相互影响,同时也可以看出,清代的皇帝正在由一个马背上的军事领导者向一个农耕社会的统治者转变。
这把弓以木为材,贴有金桃皮,上面饰有黄色花纹,中部还镶有一块便于手握的暖木,弓弦用外缠丝线的牛筋制成。它有着光辉的“战绩”——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乾隆带领准噶尔蒙古在木兰行围时曾用它射中一只老虎,也算是“有其祖必有其孙”了。
在最受重视的木兰秋狝中,火枪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装备。这杆火枪是乾隆的御用枪之一,上面刻有铭文:“奇准神枪,长四尺五寸,重九斤二两,药二钱,子五钱。”
在这一时期,猎鹰猎犬在追踪猎物时仍然起到重要的作用。猎鹰猎犬早已深深融入满洲人的生活之中,“左牵黄,右擎苍”的乐趣岂是猎枪、火炮能够代替的?它们作为狩猎辅助,由专门的养鹰狗处负责提供,随同狩猎。
综上所述,清代统治者对狩猎地点、时间和装备的选择,均有重要意义。在学习吸收汉文化的同时,清代统治者依靠狩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护了质朴尚武的传统,团结了边疆游牧民族,保持了赖以统治的军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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