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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年6月,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六安市发现,霍邱县铁矿采选尾砂和机制砂压滤污泥管控不力,违规倾倒填埋现象多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霍邱县现有铁矿采选企业10家,机制砂企业19家。督察发现,霍邱县对尾砂和压滤污泥综合利用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足,部分尾砂和压滤污泥未能得到有效消纳利用,违规倾倒填埋现象突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倾倒填埋尾砂和压滤污泥问题多发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或回填前应开展环境本底调查、进行环境风险评估。2019年11月至2024年3月霍邱县鲁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生态修复名义将120余万吨尾砂填埋在3号、4号废弃矿坑中,未按规定开展环境本底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2023年1月,4号矿坑被纳入全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但鲁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并未落实修复要求,反而继续向4号废弃矿坑填埋尾砂。督察组前期暗访发现该问题后,鲁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匆忙对4号废弃矿坑内的尾砂进行覆土并栽种树苗,以掩盖真相。但由于覆土较浅,栽种的400余棵树苗现已全部死亡。督察发现,霍邱县周集镇同样违规将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5.97万吨尾砂用于填埋坑塘、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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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废弃矿坑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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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亚商贸将尾砂、污泥填埋坑塘

此外,霍邱县鑫亚商贸有限公司、三久矿山物资有限公司、华安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先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存在违规将尾砂和压滤污泥倾倒、填埋坑塘的现象,仅霍邱县周集镇、冯井镇、范桥镇、高塘镇、马店镇就存在倾倒、填埋点17处,侵占土地180.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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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集镇倾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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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塘镇倾倒点

(二)铁矿采选和机制砂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安徽刘塘坊矿业未按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取消废石临时堆场,大量废石在厂区露天堆放。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配套的高性能充填胶凝材料技改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即开工建设。霍邱县红卫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预拌砂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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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地面积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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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凯矿业有限公司北侧堆场尾砂露天堆放、加工

安徽富凯矿业有限公司、开发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地块上有大量尾砂露天堆放、加工,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霍邱县金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庆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铁矿采选企业,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地面积尘严重。李营子班台子矿业有限公司破碎车间除尘设施未运行。大昌环山矿业除尘设施卸灰口未密闭,大量灰尘直排外环境。霍邱县宏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灰尘弥漫,积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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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北侧堆场物料露天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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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日晟矿业重新集铁矿大量物料露天堆放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力

霍邱县彭店建筑石料矿治理项目系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补助项目,于2012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2018年通过验收。该矿山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后缺乏长效管护,3号废弃矿坑(位于彭店建筑石料矿范围内)被倾倒大量尾砂和压滤污泥。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有群众反映兴达矿业存在露天生产,扬尘扰民问题。该信访件于2021年7月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但督察发现,兴达矿业仍有大量尾砂堆积,在外运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整改验收不严不实。

《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常态化开展本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2023年,全省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但霍邱县排查不力,铁矿采选和机制砂行业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均未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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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店治理区项目范围内倾倒大量机制砂压滤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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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矿业外运尾砂扬尘污染严重

原因分析

霍邱县对铁矿采选尾砂和机制砂压滤污泥的综合利用缺乏系统谋划;对相关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属地监管不力,县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管不严;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重视不够,铁矿采选和机制砂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02

2024年6月,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黄山市发现,屯溪区餐饮行业污染防控水平低,环境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黄山市现有餐饮店4142家,中心城区屯溪区1671家,占比约40%。近年来,屯溪区餐饮行业环境治理不力,源头管控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油烟污染等问题突出。2022年以来,屯溪区受理相关投诉达453件,群众反映强烈。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源头管控不力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2020年,黄山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新开餐饮店加强源头管控。督察发现,2020年以来,屯溪区有关部门陆续违法审批了300余家选址不当的餐饮店,源头管控不力已成为屯溪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突出的主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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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排水设施内积存大量油污和厨余垃圾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餐饮店应设有隔油设施;黄山市也明确要求,不得审批未建设隔油、隔渣或高效油水分离装置的餐饮项目。督察发现,屯溪区把关不严,随机抽查的40余家餐饮店有超过半数未建设隔油设施,却仍获准经营。这些餐饮店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大量食物残渣和动植物油脂积存于排水设施内,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

(二)日常监管缺失

督察发现,屯溪区相关部门对餐饮行业一些普遍性环境问题监管不严,查处不力,2020年以来,对餐饮店污染问题“零”处罚。

督察组抽查屯溪区4家大型餐饮店,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油烟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其中,3家未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油烟监测口及监测平台;2家违规将油烟净化装置置于排风机之后,影响油烟收集处理效果。仙人洞北路徽商故里油烟过滤装置拆除后未更换,且油烟低空排放。华山路华山徽宴油烟净化设施全部损坏,油烟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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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华山徽宴油烟净化设施损坏,无法运行

督察还发现,新园东路、上塘路附近多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长期不清洗,大量油污敷挂于烟罩等设备,一些餐饮店净化设备和排烟管道渗出油污,油烟超标排放。据统计,屯溪区有200余家餐饮店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将油烟排入排水设施。滨江路、上塘路、新园东路等区域沿街多个排水井甚至出现“冒青烟”的现象,油烟四溢飘散,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周边群众纷纷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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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排水井“冒青烟”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厨余垃圾应当交有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屯溪区监管缺失,现场检查的29家餐饮店均未按《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厨余垃圾处置台账,部分餐饮店厨余垃圾未单独收集,甚至随意倾倒至排水井;对私自收运厨余垃圾行为,相关部门未开展溯源调查,未对产废单位进行查处,由于日常监管未形成闭环,违规处置问题屡禁不止。督察组暗访发现,上塘路附近仍有部分餐饮店直接将厨余垃圾交由私人用于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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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阳湖镇紫阜村居民私收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三)问题整改不实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黄山市餐饮行业存在油烟扰民等问题,黄山市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各区县应严格按《餐饮油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整治任务。屯溪区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规范化管理不严格,在问题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于2023年上报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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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黄山市餐饮行业存在油烟扰民等问题验收销号相关情况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反映,新园东路25号富达小区周边餐饮项目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屯溪区已上报完成整改。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问题整改不到位,仍有餐饮店存在油烟管道渗漏、私装排气扇、净化器后置等问题。

2023年第二期《民声呼应》反映,新园东路95号林锋烤串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等问题。该经营场所紧邻居住层,不符合餐饮项目选址要求,屯溪区将原餐饮店劝离搬迁并上报完成整改。此次督察发现,在原址又违规新建一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违规排入排水设施,且含油污水不经隔油沉淀直接排入排水管网。

原因分析

黄山市屯溪区对餐饮业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解决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用力不足,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 | 安徽生态环境

编辑 | 刘利娜 责编 | 郑明玥 审核 |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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