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违法事件,一小区的保安阻止外卖员入内送餐,手拿电击器进行威胁,事后物业称拿的是手电筒。警方通报情况,对涉事保安行政拘留7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4年6月29日,甘肃省兰州市一外卖小哥接到一笔订单,需要送一份午餐去城关区亚太东方星座小区。外卖小哥接单后,迅速赶到取餐店铺领取了餐食,随后骑车赶往目标小区。

13点01分,外卖小哥到达小区。但是,在进入小区的过程中,遭到小区物业员工陈某刚的阻止。外卖小哥也是好说歹说,但是陈某刚表示拒绝。眼看到了小区楼下,外卖员就想往里冲一冲,但是仍旧被陈某刚给阻拦。

当时场面也引发了业主的围观,陈某刚拿出一个电击器对着外卖员,让他赶紧走,并按动了电击器,发出刺啦刺啦的电流。外卖员被一位女业主拉着往后退,场面一度非常的紧张。

该场面被其他业主进行了拍摄,发布在了网上。

6月29日,记者采访了亚太东方星座小区物业,物业回应声称,视频是断章取义,拿的是手电筒。

6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发布警情通告明确指出,物业人员陈某刚涉嫌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电击器),6月30日上午,对陈某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处罚,没收其电击器。对涉事单位及相关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陈某刚触犯的是哪条法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某刚并非警务人员,使用警棍、电击器等警察专用器具,涉嫌非法持有,但是不构成犯罪,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行政拘留七日,没收电击器。

其次,物业能不能禁止外卖员进入小区?外卖员送不到客人手里,客人可能有意见,会给差评,一个差评会给接下来的接单产生影响,外卖员有进入的需要。而物业规定不能进入,物业人员不阻拦,就是失职,会面临挨骂或者处罚,物业人员有阻拦的必要。这是小区物业与外卖员产生矛盾的关键点,也是网友争论的分歧点。

有网友认为,外来人员进小区就应该严格的把控,谁知道进来的都是什么人,万一进来的是小偷小摸,丢了东西谁来承担呢?

也有网友认为,就是因为图个方便,省的自己跑,才去点的外卖,不让人进,还得自己穿着拖鞋跑下去拿,点外卖的意义在哪里呢?

但其实,物业是有权制定小区的行为准则。物业的职责是维护小区的日常秩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其中就包括制定和执行小区行为准则。

最后,这个矛盾冲突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肯定是有的,小区可以实行出入登记制,既能管控出入人员的信息,也能方便你我他。再或者,小区禁止外卖员进入的话,就加大对业主的宣传力度,让业主知道这个规定,从而降低无法送达后对外卖员的差评率。

办法总比问题多,关键是制定规定的管理层愿不愿意去解决。物业人员和快递员都是社会底层,他们本身也只是按照规定去办事。管理层不改变,今天是陈某刚出了问题,明天就可能是张某刚、李某刚出问题,受伤的都是底层执行人员。

企业管理层的懒惰、不讲理,只会造成矛盾冲突和社会的不和谐。人性化、合理化,才能留住人心,基业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