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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前的一个秋天,我辞去沙湾县城郊乡农机管理员的工作,孤身一人到乌鲁木齐打工。在这之前,我是一个闲散的乡村诗人,我用诗歌呈现自己内心的想象和情感。

除诗之外,不屑于其他任何文体。我觉得诗歌那一句摞一句可以垒到天上的诗句,是一种形式也是一种仪式,它太适合盛放一个乡村青年的孤傲内心。可是,我的诗歌写作到乌鲁木齐打工后便终结了,我放下一个诗人的架子改写散文。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第一本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的写作契机,或许就是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期间的某个黄昏,我奔波在这座陌生城市的街道上,一扭头,看见了落向天边的夕阳,那个硕大的、跃过城市落到地平线上的夕阳,它正落向我的家乡。因为我的家乡沙湾县在乌鲁木齐西边。那缓缓西沉的太阳,像一张走远的脸,蓦然回转,我被它看见,看得泪流满面。

那一刻,我知道每个黄昏的太阳,其实都落在我的家乡。那里的弯曲道路,土墙房屋,以及鸡鸣狗吠的声音,孩子哭喊的声音,牛哞马嘶的声音,都被落日照亮,一片辉煌。那个被我扔在远处的家乡,让我从小长到青年的遥远村庄,在一个午后的夕照中,被我看见,我开始写它。那样的写作如有天启,我几乎不用去想如何写,村庄事物熟透于心,无论我从哪一年哪一件事写起,我都会写尽村庄的一切。

那么,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这样一个扔在大地边沿,几乎没有颜色,甚至没有多少故事的村庄,能写出什么。

我没有去写这个村庄的四季劳作,没有去写乡村的风俗文化,也没有写数百年或者数十年来村庄的遭遇和变迁。当我着手写作时,我觉得这个村庄的农耕生活,它跟中国任何一个村庄一样的乡土命运,以及经过村庄的一场一场的政治运动和变革,都变轻了、变小了,它甚至小到没有刮过村庄的一场风更大。

那么什么是最重要的。

是时间。

时间在一年年地经过村庄,用一场一场风的方式,用人们睡着醒来的方式,用四季花开和虫鸣鸟叫的方式,也用一个孩子孤独寂寞的长大,和一村庄人悄无声息地老去的方式。时间把它的愁苦和微笑留在人脸上,也留在路边一根朽木头上,时间的面目被一个乡村少年所看见。整个村庄大地是时间的容颜,一村庄人的生老病死是时间的模样。我写了时间经过一个村庄和一颗孤独心灵的永恒与消耗。也看见人和万物纷纷奔赴的时间岁月中的家乡。

就这样一篇篇的去写,村庄的时间在写作者笔下慢下来,安静下来,又快速地在某个瞬间里过去了百年千年。这本书我写了十年,也把我从青年写到了中年。

这是我在远离家乡的陌生城市,对家乡的一场回望。或许只有离开家乡,才能看见家乡,懂得家乡,最终认领家乡。《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在异乡对家乡的深情认领。当我在那个陌生城市的街道上,遥想落日余晖中的家乡时,就像想起了一场梦。我知道,那个尘土草木中的家乡,已远在时间外,又近在心灵中。我能触摸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