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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翻团队倾力之作

6月29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万洪教授治丧小组讣告:中国共产党党员、知名人权法学者、法学教育家、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万洪,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6月29日5时47分逝世,享年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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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张万洪于1976年6月出生于河南洛阳,1993-2004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分别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2003年完成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证书项目修业,2011-2012年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及美国法学会比较法文凭。

张万洪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学理论、宪法基本权利与人权等,他于2003年7月起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院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核心团队首席专家,兼任外交部人权外交咨询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残疾人“十四五”规划纲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老龄委专家委员会首届专家委员等职。

他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所等教研机构访问学者,曾作为专家小组成员参与国务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起草工作。

张万洪毕生从事法理学和人权教育研究工作,先后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重要学术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60余篇,主编《工商业与人权手册》《残障权利研究》等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科研项目、国务院新闻办委托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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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介绍,张万洪致力于从法学基础理论出发,以综合视角研究人权,是特定群体权利研究领域最具可见度和影响力的学者之一。他以鲜明的权利视角,参与、引领了国内残障研究范式的转变,倡导、推广特定群体权利的多学科研究,系统介绍中国践行和发扬“基于权利的发展”“包容性平等”等人权保障新理念和国际人权标准的伟大实践,以此为基础进一步阐发人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向世人展示中国人权事业的立场、理念与成就。

张万洪积极投身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实践活动,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主持筹办武汉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长期扎根社区关注法律援助、社区治理等议题,多次举办有关平等权利保护、社会融合与发展的研讨会、工作坊、街头咨询、入户调研等形式的活动。

2017年,他作为独立专家起草我国政府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并深度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电影促进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多次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白皮书的制定和编撰工作。

学术绝笔

小编注意到,在刚刚出刊的《法学评论》2024年第3期上,张万洪教授还发表了一篇纪念其恩师、著名法学家李龙教授的文章《发展主义人权观的奠基与传承——纪念李龙教授》,系统梳理了李龙教授发展主义人权观的学术思想。据小编了解到,张万洪教授去年发现抱恙时已是疾病的晚期,但他一直以坚强乐观的信念在与疾病作斗争。而更感佩的是,这篇梳理李龙教授学术思想的文章,在某种意义上是张万洪教授的学术绝笔,两代学人之间的这份学缘与情怀,不禁让人潸然泪下。现将文章摘要和关键词呈现给大家。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翻阅原文。

摘要:发展主义人权观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发展与人权的关系,强调发展对于人权的基础作用,将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人权,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体系。自由主义人权观没有准确地理解发展与人权的内涵,未能发掘二者之间的底层逻辑,因此无法协调发展与人权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既是发展的主体,也是人权的主体,发展与人权被囊括在“人的全面发展”之中。以此为指导,发展主义人权观认为,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是人权的基础,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了实现人权目的,应将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人权,但这不能成为牺牲其他基本人权的理由。随着全球发展环境的变化,“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无法论证发展的优先性和各国探索本国人权道路的合理性。应在发展主义人权观和全球发展倡议指导下,将发展视为人权的基础,构建“以发展为基础的人权”理论。

关键词:发展主义人权观;以发展为基础的人权;发展权利宣言;全球发展倡议

编辑| 王老师;来源|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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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外刊君

图片/来源网络

中国高翻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