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却有一些不良商家动起了歪脑筋,悄悄往食物里面加了“料”

网友咨询:

商家将罂粟壳作为调料供客人食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齐家律师解答:

罂粟壳,作为一种法律法规明例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常被违法地添加在诸如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餐饮配料中。店家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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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家律师补充:

罂粟壳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物品,有关资料显示,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或其提取物的汤料,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并造成人注意力和记忆力功能衰退,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出现内分泌失调,甚至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一般人员很难发现食物当中是否添加了罂粟壳,但是,如果我们用餐之后感受到明显的欢愉、兴奋、满足,并且吃完以后很想要下次继续来吃,如果不吃我们的身体就出现发冷、乏力、出虚汗等异常表现的话,我们就要合理怀疑食物是否存在问题了。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齐家律师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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