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做好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0号)要求,宝山已于近日启动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已发至各街镇(园区)等相关单位。

如您的单位与以下三项内容有关

请予以重点关注

并按提示抓紧申报

申报破格获得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资质

01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宝山区范围内;

2、2024年有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

3、用人单位不符合《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条件中第3条所列情形(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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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材料

1、由街镇(园区)出具申请资质破格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包含如下信息:公司基本概况(包括贡献度、成长性等)、2024年应届生落户需求数;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03

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2024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取得“信息登记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5日前,提交至属地街镇(园区)。

2、各街镇(园区)于7月8日前,将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送至或快递至友谊路15号6号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56100104@126.com)。

3、区人才工作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估后,于7月12日前向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申报成为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打分可加3分)

01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宝山区范围内;

2、符合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申请主体条件的,且本年度有实际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需求的单位;

3、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确需重点支持、扶持的。一般以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高转项目的用人单位优先。

02

申报材料

1、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2024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后下载打印的材料;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用人单位所获荣誉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等。

03

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19日前,提交至属地街镇(园区);

2、各街镇(园区)于7月22日前,将汇总表及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友谊路15号6号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56100104@126.com);

3、区人才工作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估后,于7月26日前向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04

注意事项

2023年已申报并认定通过的用人单位仍需重新上报。

申报成为可接受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的宝山“北转型”重点区域用人单位01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在“北转型”重点转型区域;

2、符合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申请主体条件,且本年度有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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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政策宝山区用人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扫码下载)。

03

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2024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取得“信息登记号”;

2、2024年7月19日前,用人单位将申报表提交至属地街镇(园区)。7月22日前,各街镇(园区)做好用人单位的审核工作,并将电子版申报表汇总后提交至发送至邮箱:bs56100104@126.com;

3、区人才工作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估后,于7月26日前向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04

注意事项

1、本市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2、2023年已申报并认定通过的用人单位仍需重新上报。

3、“北转型”重点区域划分请咨询具体区域所在街镇或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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