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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作为一名驾驶员的 基本常识

但偏偏有人心存侥幸甚至 撒谎

企图 逃避交警检查

这样的行为一点都 不可取

“神秘的第三人”

2024年6月14日23时50分,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在辖区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SUV远远地在收费站外广场就停了下来,迟迟未进入执勤民警设置的查处点,此时执勤民警感觉到有些不正常,便上前查看情况。民警来到车辆旁,发现只有两名女子在附近,便询问车辆停靠的缘由,但两名女子却支支吾吾,称自己只是坐车的,驾驶员在收费站下面上厕所,在等待一些时间后,女士声称的“驾驶员”却迟迟未出现,执勤民警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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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后谎称“第三人”开车 身上酒气成破案关键

身上酒味成为破案关键

在与两名女子对话的过程中,民警察觉到她们的身上隐隐有酒味散出,再加上那个所谓在“上厕所的驾驶员”迟迟未出现,执勤民警初步怀疑,这两名女子很有可能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最终,在民警的询问下,看到事情无法掩盖,其中一名女子承认了自己有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14日晚19时,驾驶人杨某某和朋友驾车前往呼和浩特市吃饭,席间二人喝了几瓶啤酒,吃完饭后二人想着叫一名代驾回察素齐,但迟迟未有代驾接单,此时杨某某心存侥幸,自以为不一定会有交警查车,遂带上朋友驾车回到察素齐镇,没想到最终还是被高速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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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杨某某当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 21mg/100ml,已经达到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在现场对其进行 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现已对其作出了 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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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吴可嘉

▎文字组稿:吴可嘉

▎通 讯 员:吴可嘉 张永强

▎责任编辑: 孟祥婧 李 丽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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