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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国务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台多项重要政策。一起关注——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起草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17条”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业性机构发展,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作用。

《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围绕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建设;建立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强化股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服务科技创新功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等。

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稀土管理条例》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稀土管理条例》。加强稀土资源保护。明确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稀土资源,国家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国家对稀土产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司法部推出18项措施,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等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和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

三部门联合部署质量融资增信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结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范围开发相关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

证监会发布深化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八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

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

2024年超千家“小巨人”企业将获财政奖补支持

财政部、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至2026年将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

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

交通运输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各地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等。

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部下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的通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年度资金总额为111.977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4.4004亿元,地方资金47.5771亿元。绩效指标方面,全年报废汽车回收量378万辆。申领补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信息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一致。

五部门: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提出,鼓励限购城市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推动家电以旧换新,鼓励地方和企业组织开展优惠促销等系列活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鼓励提供全日托、计时托等多类型托育服务。

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部署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实施差异化补贴,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额,实施补短板创新机具特定补贴,深入推进优机优补;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汇报。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继续研究储备新的去库存、稳市场政策措施。对于存量房产、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改革相关基础性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明确事项要求,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强调,市县要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两部门:优化完善城市协调机制,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

金融监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满足“白名单”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

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已设立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

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应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需求导向,加强就业市场研究,深化校企对接合作,更多培养市场紧缺、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要加大支持政策力度,用好培训补贴等资金,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强化就业服务,发挥招聘平台、人才市场作用,更好促进人岗适应、供需匹配。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11项举措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稳就业政策举措。《通知》指出,对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今明两年每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等。

部属师大师范生公费教育有新变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提出,从2024年起,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本科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2年),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部属师范大学招收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八部门部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完成各类单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国家高新区组织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各地方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等三项主要任务。

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围绕急需紧缺进一步加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引导更多劳动者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等。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

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

公安部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

公安部制定出台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在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组织二、三级医院通过人员下沉、远程医疗、培训、巡回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8000名左右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两部门发文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9部门发文推进实施家政兴农行动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和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活动,扩大家政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等。

民政部等部门: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人社部发文支持银发经济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大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技工院校优化调整专业设置。拓展银发群体增收渠道,引导用人单位大力开发“适老化”岗位。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务院常务会: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多措并举稳外资

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利用外资工作。会议指出,外资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多措并举稳外资。要深化重点领域对外开放,落实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要求,推出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举措。要优化政策实施,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政府采购和投资等。要持续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外资政策,拓展保税维修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机制。要打造“投资中国”品牌,修订发布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提高外籍人员工作便利度。

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支持依法合规引入数字人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鼓励地方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支付、物流、海外仓等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

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

中国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3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

6月21日起,中国、澳大利亚两国互为对方国家符合条件的商务、旅游、探亲人员颁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的签证。

中国和马来西亚互相延长免签政策,中方延长对马来西亚公民免签政策至2025年底,马方延长对中国公民免签证政策至2026年底。

民航局发布《民航旅客出行和支付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

民航局印发《民航旅客出行和支付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外籍来华人员、老年人等民航旅客出行和支付便利化水平。

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5部门发文推动4个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部署系列重点任务。明确了4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包括2024—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形成节能量约3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8400万吨。到2025年底,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均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