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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财产全数给予儿子,却期望女儿承担赡养责任,女儿是否应支付赡养费以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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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的核心逻辑是利益。只看重利益的人生了只看重利益的男丁,这不算求仁得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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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给钱是不是就应该指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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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古人不爱养女儿是有原因的。嫁出去后生养之恩相当于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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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没有人真的对自己好,娘家也一样,所以女人自己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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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块,断绝了女儿的亲情,孰轻孰重?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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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药费生活开销是儿子的,而且当时没有收高额彩礼,女儿去照顾也是应该的。如果当时拿了彩礼,就不该再找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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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还真是这样,养的时候很公平,直到有一天他和我说弟弟要传承家里香火,而我结婚不需要买房的时候,就一下子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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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女儿尽全力养老,钱财最终大概率还是给到儿子。这种小把戏,自以为聪明的父母总觉得女儿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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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是重男轻女,但是好歹还是按传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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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觉得儿子没本事指望不上,以后养老得靠女儿。也有这样脑子进水的人家,我周边就两家。

在亲情的牵绊与财产分配之间,法律与情感的天平需要细心平衡。女儿在承担赡养责任时,不仅是对父母的回报,更是对自我道德和情感的坚守。愿每个家庭都能以爱和理解为纽带,共同谱写和谐共处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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