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残疾军人乘车购买优惠票,上车后遭乘务员要求补票并被羞辱,最终车票被收并赶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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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无法想象如此恶劣对待军人的一幕,会发生在军民一家的国内,该事件于9月1日发生在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去往吉林省白城市的蒙F22637客运班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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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当地交通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并对涉事客运班车停运七天,涉事企业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扣分处理,涉事企业对涉事乘务员何某某予以辞退,责成何某某向退伍残疾军人陈先生真诚道歉。

该事件到这里,其实应该算是落下帷幕,但其影响并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消除,即使国内明文规定,军人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但该事件的舆论也并非一致,有小部分网友还是支持乘务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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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主观意见,如果从局外人来评判该事件,于公于私会有不同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两个极端。

于私!对于乘务员、驾驶员、客运公司而言,这样的处罚肯定过重,因为在他们眼里,他们做客运肯定是为了赚钱,如今要优惠价给退伍残疾军人,那不就等同于让他们少赚钱,这有违他们赚钱的初衷。

所以他们拒绝优惠价,并没有什么让人觉得奇怪,毕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拥有正常的心理,还有遵守法律。现实中绝大部分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甚至在他们眼里,这还是理所当然的事,要不然就不会发生该事件。

那么这样的处罚,在他们眼里绝对过重,甚至极有可能对于这样的处罚,他们根本不会心服口服,只是迫于无奈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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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对于军人、社会而言,这种处罚绝对太轻。军人为了守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如果没有他们,根本没有现在的安稳社会,是他们的付出,人民才能踏踏实实的赚钱。

而如今,一位退伍残疾军人只是享受自己应有的待遇,不但遭受自己付出一切保护的人民拒绝,甚至还被羞辱,这种遭遇不仅让这位退伍残疾军人心寒,也会让所有在前线的军人心寒,生出一种感同身受,继而产生一种信念的崩塌,怀疑自己所付出的值不值得。

该事件往轻一点说,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乘务员自以为是;但往重一点说,该乘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动摇军心的影响。

如今这般处罚,绝对是很轻,甚至无法暖和已经寒心的军人,特别是舆论还有一些人支持乘务员的情况下,也就是意味着还有不少人和这位乘务员一样,根本不认可军人为人民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