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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昌盛的经济时代,对人类社会而言,乃是效果最理想的“洗发剂”。阶级这一绺胶和在一起的头发,遇此而自然松散开来。经生产力这一柄篦子反复梳理,板结消除,化粗为细。于是阶级被时代“梳”为阶层——梁晓声《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

1.小区管理的本质是利益

广西防城港市某小区发生了命案,行凶者是小区的一名保安,死者是小区里的一对夫妻。

一听到这个“人物组合”下意识地会认为是小区保安把小区的业主给杀害了,继而无比愤怒——提供物业服务的怎么把业主给谋害了……这起事件确实也有不少人是这么“传播”的,引发了很多不明真相的读者愤慨。

但真相并非如此。

随着案情进一步公开,事情初步“反转”了(我极度厌恶“反转”这个词但这起事件确实反转了)——死者并不是小区业主,保安行凶的动机也不是蓄谋杀人。

原来啊,这对夫妻是装修工人,在小区里给某个业主进行装修服务(联想到近日重新复苏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我本人所在的小区也有不少业主在装修,整天叮叮当当此起彼伏)。由于其交通工具未按小区规定违规停车而被保安上了锁(具体是什么交通工具不明,有的说是电车,有的说是电瓶车,但在小区里违规停车是事实)。夫妻俩就因为这事儿怒不可遏,据说上午就与保安发生了争吵,下午再次去吵,保安都换了人(不是锁车的保安本人,是接班的另一名保安),夫妻俩还是吵,保安躲进了小亭子里面,夫妻俩不止吵,情绪进一步失控,对保安亭进行了石头攻击同时伴有言语羞辱(骂保安是看门狗之类)。保安忍无可忍,冲出来发生肢体冲突,最终用刀子结束了这二位的性命(刀子据说也是夫妻俩带在身上的)。

好了,基本清楚了,问题也来了——保安有没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进行管理呢?

如果从业主的视角来看,是有这个权利的,并且就是业主集体赋予他的,代替业主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好好停车。

但是如果从法律视角来看,他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执法权”的,也就是说,他没有权力(注意与权利一字之差)对小区内的任何一台车辆进行锁车处理。

如果这个说不清,那我们重新换个方式——保安对小区进行管理的本质是什么?

我认为是,利益。

业主集体的利益,小区环境井然有序,对谁最有利?当然是业主。

保安自己当然也有利益,管得好说明工作做得好,工资高点业主也愿意。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小区外人员(非业主)进入小区谋取自身利益(装修费)要不要遵守小区的规矩呢?我认为要遵守,因为这个规矩是对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保障。

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吧?清楚了吧?

2.冲动的理由

即便道理讲得再明白,人毕竟是人啊,是有血有肉有脾气的。

所以就算这对夫妻明白这个道理,也有着充足的冲动的理由。

比如:他们可能不止在这一个小区服务,可能在很多小区都被锁车,或者在别的小区没被锁车,偏偏在这个小区锁车了。

这都有可能是导致二人决定大闹一场的理由,并且非常充分。

我们总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并不知道这对夫妻在别的地方还受了多少委屈。

总之,他俩决定哪怕这个破钱不挣了,也要和你这个保安掰扯掰扯……

以“理性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没有任何收益的掰扯,掰扯赢了又能如何呢?但这就是人性,有时候人活着就“想要一口气”。

3.杀死他们的真凶

我同情这对情绪失控的装修工夫妻,我也理解那个暴起杀人的保安。

他们都是牺牲品。

甚至就连请夫妻帮忙装修的那位业主,我觉得也是牺牲品。

好好的花了钱想要把房子装修的更漂亮更宜居,业主没啥错啊。

却因为这事儿,闹出了两条人命……这房子是住还是不住啦。

大家啊,全都是牺牲品。

我们现在常见的“小区”这种住宅模式,在学术上有一个词叫“香港模式”。

一听大概也就明白了,在一块圈起来的地皮上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成高层住宅,然后一套一套地卖给消费者。消费者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买这些“鸽子笼”(即便两百平米一套,本质上也是鸽子笼,没天地嘛,更何况大多数主流户型连一百平也没有)。

住进了鸽子笼,各种问题就层出不穷,并且随着时间推移,问题会越来越多……

为啥用了香港模式呢?因为效率高。

地皮一响,黄金万两。多爽啊。

至于买房的人们住得爽不爽,有没有社会问题……

谁想的了那么多呢。

但问题就是问题,不会被时间吞没。

反而会在时间的这条长河里面,汹涌咆哮,声势浩荡,日渐澎湃,可怕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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