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陆珏

虚开输液套刷医保处以拘留、医院过度诊疗伪造文书骗保、用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买药……昨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曝光了6起医保基金监管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1】:2021年2月至5月期间,苏州姑苏明诚诊所实际负责人周某某与某社区卫生站工作人员吴某某经商议,由吴某某多次持他人医保卡在苏州姑苏明诚诊所,以虚开输液的方式套刷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骗取医保基金支出6058.31元。

医保部门扣回骗取的医保基金,解除该诊所服务协议,并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周某某、吴某某构成诈骗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全部损失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交由行政部门处罚。医保部门依法对该诊所处骗取金额二倍罚款12116.62元,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吴某某各处以行政拘留13日。

【案例2】:苏州蓝十字脑科医院于2023年4月至5月期间,在收治部分异地就医患者住院过程中,伪造医学文书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17527.30元,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97816.56元。

医保部门依法责令该院将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退回参保地医保基金账户,对骗取金额17527.30元处二倍罚款,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97816.56元处一倍罚款,合计罚款232871.16元,并责令该院暂停重症医学科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案例3】:昆山曙光综合门诊部于2023年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多次通过协助他人冒名就医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支出1227.74元。

医保部门依法责令该门诊部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支出,对其处骗取金额三倍罚款3683.22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案例4】:苏州鹤年堂药房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期间,多次通过串换药品的方式,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271元。

医保部门依法责令该药店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对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2271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案例5】:苏州笠泽药房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至3月期间,多次通过串换药品的方式,将不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627.88元。

医保部门依法责令该药店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对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2627.88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案例6】:周某某(非苏州医保参保人员)于2021年5月期间使用他人社保卡至常熟市定点医疗机构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支出641.14元。

医保部门依法责令周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对其处骗取金额二倍罚款1282.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