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脱贫劳动力务工

就业稳岗补助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好就业帮扶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申报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岗补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岗补助的申请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

1.申请对象:具有离石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脱贫户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

2.申请条件:2024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可申请稳岗补助。

3.补助标准:每人1200元。

二、稳岗补助的申请、经办流程

1.个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可委托本人亲属、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

2.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后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审核。申请人户籍所在镇对行政村初审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就业状况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以公函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区级复核公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5.补助发放。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将申领名册及补助金额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或委托书)、《离石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汇总表》、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去年已申请人员无需提供);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去年已申请人员无需提供);

4.工资收入凭证;

5.务工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四、不予补助的情形

1.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不予补助。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予补助。

3.自主创业的,其本人、配偶和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直系亲属不予补助。

五、资料报送地址:

区政府7号楼219室

联系电话:0358-2238966

扫码下载《承诺书》

《离石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汇总表》

吕梁市离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来源:离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