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柯莺莺报道:6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全省将有408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统一。

根据工作安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4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

每人每月增加26.5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8元

●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9%增加

倾斜调整(主要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