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肇庆市委关于表彰肇庆市优秀共产党员、

肇庆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和肇庆市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等重大任务中冲在前、当先锋、打头阵、作表率,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肇庆实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为推进肇庆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担当新贡献,市委决定,授予颜彩芹等100名同志“肇庆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蓝秀娟等100名同志“肇庆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端州区城东街道星湖社区党委等148个基层党组织“肇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次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市各条战线上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鲜明昭示了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新征程肇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倍加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肇庆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奋力谱写肇庆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学习他们牢记根本宗旨,践行初心使命,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学习他们强化担当意识,敢于攻坚克难,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非凡业绩;学习他们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传承优良作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奋勇担当,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努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肇庆新担当新贡献。

表彰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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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刘东桦

二审:李莎

三审:陈家华

来源: 市委组织部 肇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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