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无小事,用药需谨慎。
麻精处方区别于其他处方,除了颜色和右上方的标志外,还有一个是处方上有代办人的填项。
这个代办人填不填?怎么填呢?
前几天有个群里讨论了这个事。
复盘一下,也说说个人理解。
一、如果是患者自己来办理,就不存在代办人。在之前的短文里《 说 不必填写, 空着就行。但这几天考虑了一下,严谨起见,最好划上斜线或者写“无”。
二、如果是其他人代为办理,那就得如实写。这 又分两种情况:
1、门诊药房,患者的亲属代办。这样就如实填写患者亲属的信息。
2、住院药房,护士代办。对于这种情况就有争议了。A小伙伴说山西省有明确规定,护士取药时代办人信息可以不填。B小伙伴说湖北发文护士取药需填写身份证。
我个人更倾向于B小伙伴省份的做法,护士取药需要填写个人信息。麻精管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人。无论哪一个环节落了空,都有风险。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尽可能 得降低流弊的风险,减少社会危害。
当然,每次手动填写信息的确麻烦,我想,可以通过与信息科沟通来解决。思路是,护士取药前登录系统(这个系统各有各的叫法),信息科把取药护士的信息读到处方上,打印处方时取药护士的信息就在处方上了。
这也仅仅是个想法,到现在我这也没实现。
您家麻精处方的代办人填不填?怎么填?
祝您健康用药,用药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