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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检察护企”等相关文件精神,更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巴中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检察护企”有关案件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刑事检察监督方面

1. 涉民营企业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线索,无权立案、越权立案,滥用管辖抢案等涉企立案的监督线索。

2. 涉企侵权信息乱象的立案监督线索。特别是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蓄意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监督线索。

3. 涉企刑事“挂案”监督线索。主要征集不依法推进诉讼程序,又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的涉企“挂案”监督线索。

4. 对公安机关执法乱作为、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监督线索。

(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

5. 对合同诈骗、知识产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线索。

6. 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法律监督线索。

(三)民事检察监督方面

7. 法院错误或者不当执行企业标的、错误适用信用惩戒措施或者司法强制措施、超数额或者超范围冻结、扣押企业账户资金、财产等监督线索。违规延长执行期限、消极执行的监督线索。

8. 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线索。重点征集虚假仲裁、虚假公正的监督线索;利用债的保全制度、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以及破产撤销权等相关制度进行逃废债务行为的监督线索;对丧失履行能力的企业,只能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错误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的监督线索。

9. 侵犯企业利益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线索。包括不正当批量维权、滥用知识产权权利、涉知识产权虚假诉讼以及当事人申请“垃圾专利”、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版权恶意登记、商标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问题线索。

(四)行政检察监督方面

10. 法院错误或者不当执行企业标的、错误适用信用惩戒措施或者司法强制措施、超数额或者超范围冻结、扣押企业账户资金、财产等监督线索。

11.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等,导致行政非诉执行依据不合法不合理,或者行政机关怠于执行生效裁判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监督线索。

12. 涉企“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线索。

(五)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方面

13. 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公益诉讼监督线索。

14. 骗取套取、截留挪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公益诉讼线索。

15. 存在市场主体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违法垄断行为的公益诉讼监督线索。

二、线索反馈渠道

(1)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12号

电话:0827-12309;0827-7893051

邮箱:834037859@qq.com

(2)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158号

电话:0827-12309;0827-5222000;0827-2132252

邮箱: 412708814@qq.com

(3)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文治路西100米

电话:0827-7895102;0827-7892000

邮箱:854966479@qq.com

(4)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城南路128号

电话:0827-12309;0827-7222000;0827-7200951

邮箱: 893394567@qq.com

(5)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朝阳路3号

电话:0827-12309;0827-8221644;0827-8232000

邮箱: 475121594@qq.com

(6)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信义大道51号

电话:0827-12309;0827-8601996;0827-8691659

邮箱:879698766@qq.com

文稿|第二检察部 审核|李良彬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4年第1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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