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制造强省的建设离不开技能人才的支撑。然而,晋升“天花板”太低等原因一直是制约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瓶颈。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以立法破解技能人才发展的各种瓶颈,为广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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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

广东将推动企业实行“新八级工”制度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5月底,全省累计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06万人次,其中有242万人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6.6万人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建立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条例》对于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介绍,《条例》从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强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违规培训和评价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了由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构成的新时代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并细化评价要求。同时规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可以自行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外的其他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条例》还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按照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岗位。

对此,广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杨红山表示,接下来,广东将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企业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推动职校毕业生与大学生享受落户同等待遇

“天花板”太低是培养新时期高技能人才的瓶颈所在。因此,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路径是此次立法的目标之一。

陈永康介绍,《条例》将推动两类人才贯通发展,在落实上位法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破除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广东经验,进一步打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壁垒。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条例》还要求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条例》对于加强技能人才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在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方面的合作作出了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规定建立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制度,以及持有国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相关比照认定。

杨红山表示,接下来,人社部门将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监管,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制定技能人才评价违规处理和信用管理办法,对违反技能人才评价规定的机构和个人,按规定限制其参加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活动以及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畅通制造业相关专业学生人才成长通道

目前,全省本专科高校有制造类相关专业点3239个,在校生超100万人。2023年超过50%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服务制造业相关产业。因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

广东将如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制造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条例》围绕制造强国、数字中国、乡村振兴加强相关技能人才培养,规定应当加强制造业、数字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将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相关职业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同时,规定应当加强农业农村相关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吴艳玲表示,接下来广东在职业教育方面将优化专业布局,围绕制造业空间布局和重点细分领域,优先发展新兴专业和人才紧缺专业,加紧建设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制造类专业。“将推动将招生计划、录取率、报到率、就业率、就业对口率、评估认证结果等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依据,倾斜支持高校优先设置制造业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吴艳玲表示,广东还将深入推进中高本一体化协同培养,畅通制造业相关专业学生人才成长通道,组织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制造类相关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中高衔接试点、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在制造类相关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助力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