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公告,对沙雅小刀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

公告显示,来自新疆的地理标志产品“沙雅小刀”由沙雅县人民政府申请,产地范围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红旗镇、英买力镇、沙雅镇、古勒巴格镇、央塔克协海尔乡共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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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小刀。图/沙雅县零距离

据报道,沙雅小刀是以产地命名的手工制作的折叠小刀,以其做工精湛、造型美观、刀刃锋利、富含文化底蕴而闻名,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收藏价值、装饰和使用价值,被称为新疆四大名刀之一。2007年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明确,对通过技术审核合格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初步认定公告。自初步认定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期满无异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