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四川省内江市一女子陈某被离婚26年9个月,竞然离婚档案没有其本人的离婚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而司法程序空转一审二审再审申诉不予立案。陈某申请再审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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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1997年9月8日,内江市市中区民Z局婚姻登记机关城西街道办事处民Z办公室主任在双方当事人没持身份证情况下颁发空白身份证号码离婚证让双方回家自己填写。陈某没填洪某的身份证号码并通知洪某,没填他的身份证号码,离婚证无效。洪某说:屁才无效,盖了公章就有效。

1997年9月11日陈某向有关单位口头申请无效被拒;1999年3月5日书面申请解除洪与陈的离婚法律事实,依法收回离婚证,暂停洪某的离婚登记。2004年2月I日,陈某向民Z局申请:陈某的空白身份证号码的离婚证无效,洪某自己填写的离婚证无效,重婚登记索赔40万元。民Z局不书面回复,F院不受理不立案。2014年10月17日陈某用身份证调取的离婚档案资料:洪某离婚申请对象是陈永,不是结婚登记对象陈永红。离婚档案没有陈某的离婚申请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相关证据;离婚登记申请书空缺陈某的身份证号码,而洪某某的身份证号码明显不是洪某的笔迹,离婚档案没有洪的身份证复印件。洪某某的身份证号码是伪造的。2017年陈某行Z起诉:请求F院确认字第000491号离婚证无效,伪造身份证号码的离婚申请书无效,重婚登记无效,索赔2277988万元。附带民事侵权赔偿30万元。F院不立案。

陈某表示:依据行Z诉讼法第七十五条,颁发空白身份证号码离婚证越权对自己限制其婚姻自由处罚权26年9个月系重大且明显违法行为,给本人造成54年婚姻家庭损毁,焦虑症,心脏病,心肌积液,胸痛,头疼,失眠,呕吐,肿瘤,胃肠疾病还要承受诉讼打击的精神拆磨。原告申请确认无效F院应判决无效。

另该婚姻登记单位未依法履行调解程序,就直接颁发空白身份证号码的离婚证,确属严重的行Z违法行为,陈某叙述:在申诉的26年里,其本人案件一直未进入司法程序审理,严重侵善了本人的婚姻自由权。”

2024年3月18日陈某向市中区民Z局索赔625万元。民Z局3月22日回复:离婚是有效的。2024年6月16日申请各级F院启动行Z诉讼.再审,启动纠錯程序,申请行Z赔偿677万元。最后,陈某希望有关单位能够核查婚姻登记单位行Z违法行为,查明侵害本人的婚姻自由26年事实真相,依法纠錯并赔偿。

来源: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5050283787944176&_wb_client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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