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8日讯6月28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潍坊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今年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面推进2024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抢抓治污减排主动权,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浓度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85.7%;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70%;市控及以上断面基本消除Ⅴ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达到相关要求。近岸海域优良水体面积比例达到58.7%以上。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完成1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推进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省级要求;开展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筑牢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工作措施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压减煤炭消费量。调整能源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或整合。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淘汰。

推进清洁取暖。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严禁违规销售使用劣质煤。

优化货物运输方式。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对减排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性强的改造项目,重点予以资金支持,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针对10个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持续推行加油站、油库夏季夜间加油、卸油措施。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涉VOCs产品的质量监督,严厉查处VOCs含量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违法行为。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铸造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

推动移动源污染管控。实施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

提升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水平。加强城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施工工地全面落实扬尘管控六项措施。严格依法落实禁止夜间施工规定。继续在全市推广道路深度保洁模式,不断提高全市主次道路深度保洁水平。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区管控,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秸秆、荒草等焚烧行为监管。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整治,确保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加强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率。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鼓励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

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

推进“两清零,一提标”工作。加快“两个清零、一个提标”雨污分流改造施工进度,2024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对措施效果不佳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需工程提标的,2025年底前完成工程提标。开展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专项检查,巩固提升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按期完成诸城市、青州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任务,确保出水稳定达到准Ⅳ类,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地表水准Ⅳ类标准。

加强河道精细化管理。合理调配水库、闸坝等,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严格河湖水生植物管理,夏季、秋冬季等收割上岸;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农业生产生活废物等清理整治;汛前继续开展“清河”行动,重点向中小河湖延伸;组织重点入库河流建设功能性人工湿地、河湖缓冲带建设等生态修复项目,提升河道生态功能。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计划,围绕蔬菜、果树等重点作物建立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加强畜禽养殖场管控;指导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规范养殖行为,重点解决粪污乱堆、乱放问题。

强化排水水质整治管控。强化化工园区水污染防治,对园区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规范管理、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等排查整治。继续实施重点企业雨水自动在线监控管控,防止雨污混排、借雨偷排,石油炼制、石油化工行业雨水自动在线监控安装实施全覆盖。

深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推动潍坊青州、潍坊寿光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三里庄水库、白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实施牟山水库、峡山水库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

深入打好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海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巩固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开展“净滩2024”,减少海滩垃圾对近岸海域水质影响;深化海洋生态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本底)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严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浮标数据质量,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水平;推动滨海“美丽海湾”创建工作。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

持续抓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做好过程质量控制,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通过质控帮扶、现场检查等方式,提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质量,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法定义务。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11月底前,完成新增1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6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对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已建在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护,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秸秆焚烧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详查和风险防控。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加强对危废经营单位环境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危废贮存情况、处置利用情况、入厂分析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防范环境安全风险。聚焦农药、医药、化工等涉高浓度废水(液)企业,深入推进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实时掌握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数据。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废旧机动车拆解、汽车销售等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日常监管。加强对学校(中学、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日常监管。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重点检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企业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情况,加强对污泥的监管,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印染、造纸化工、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及污泥处置利用企业的污泥管理台账、网上申报、转移联单运行及贮存、处置、利用情况。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无废细胞”。

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动态更新全口径清单;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依法落实排污许可,有效管控重金属污染。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聚焦危险废物、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核技术利用单位、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领域,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扎实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以Ⅲ类及以上放射源、Ⅱ类及以上射线装置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为重点,持续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隐患排查。

闪电新闻记者 杨蕾 通讯员 潘明哲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