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辖区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修复,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在汉江大河坎城区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2000余尾鱼苗投放至汉江水域,为汉江水域再添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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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既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对于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增殖放流、投放鱼苗不仅可以发挥鱼类维系生态环境平衡的作用,还可以促进水体良性循环,起到生态修复的作用,是美丽河湖建设中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改善了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助力了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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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不仅恢复了汉江流域水生物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还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平衡,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奠定良好基础。